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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外營站運用縣府願代拆代建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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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長李沃士昨主持山外營站一、二營區後續運用協調會議。
(李增汪攝)

縣長李沃士昨主持山外營站一、二營區後續運用協調會議。 (李增汪攝)

金門縣政府應金防部之請,昨就山外營站一、二營區後續運用召開協調會議。經與會廣泛討論後,縣長李沃士同意金防部提出「代拆代建」建議,將由金門縣衛生局先撥用一營區,金防部同時就一營區地上物(建物老舊有坍塌之危險)先報廢,由衛生局爭取經費先拆除,雙方後續再就新建量體與配置作進一步研商。
會議昨日上午十時起,在縣政府第三會議室召開,由縣長李沃士主持,金防部、軍備局、縣府相關局室、金湖鎮公所等均派代表與會。並各自表達立場和意見。
縣長李沃士整合各方意見,同意金防部提出「代拆代建」建議。並提出就兩營區釋出以「代拆代建」,請金防部提量體再確認的方案一,及兩營區加上軍方新營站整個併在一起考慮第二方案,由金防部檢討、確認的建議。
 縣府財政局指出,山外營站一營區土地權屬為縣有地、國有地,比例如下:一、國有土地(軍備局):計新市段六一四地號等十四筆土地,土地面積為六百八十四點一平方公尺,比例為百分之七十六點六二,使用分區為機關用地及道路用地。二、縣有土地:計新市段六一二地號等九筆土地,土地面積為二百零八點八平方公尺,比例為百分之二十三點三八,使用分區為機關用地及道路用地。
該營區位於山外新市里,原為軍方福利站,因營站搬遷及建物老舊有坍塌之危險,該營區現址為空置,惟聯繫軍備局金門分遣所稱,「該營區現管理機關為金防部,是否釋出尚待金防部檢討。」於九十九年五月十一日函請金防部就有無使用及釋出表達意見,該部表示因未有結論,請縣府召開會議討論,另該營區因金湖鎮公所及衛生局皆提出對此營區有使用需求,故召開此次協調會議,請金防部及各使用單位表示意見。
財政局指出,山外營站二營區方面,該營區土地權屬國有(含國產局及軍備局)及縣有土地,比例如下:一、國有土地(國有財產局):計新市段三九九地號等二十一筆,土地面積為一千四百八十二點三零平方公尺,所佔比例為百分之八十二點七四,使用分區為機關用地及道路用地。二、縣有土地:計新市段四百地號等七筆,土地面積為三百零九點二八平方公尺,所佔比例為百分之十七點二六,使用分區為機關用地及道路用地。
現因該營區尚未完成撥用手續,且房建物完整,交通便利,鄰近舊營站及新營站,惟現仍有心衛中心及國軍人才招募中心正使用中,經金防部表示,如果縣府有使用需求,可採「代拆代建」方式進行,且金湖鎮公所及衛生局皆提出對該營區有使用規劃,因此,請各需求單位表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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