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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學年度技職繁星計畫擴大招生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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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百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簡稱技職繁星計畫),教育部將再擴大辦理,招生名額由原八百名增為一千名,各高職(含綜高)學校符合報考資格的學生人數為二百五十人以上,可推薦人數上限為四名;低於二百五十位符合報考資格學生人數之學校,則維持至多推薦三名。
 根據教育部指出,技職繁星計畫目的是為縮減城鄉差距,引導教學正常化,以彰顯高職辦學特色。招生方式係由各高職學校(含綜高)推薦具有潛力之優秀學生經科技院校甄選後就讀,自九十六學年度開辦至今,頗受社會肯定;為善盡扶助偏鄉學校學生發展,九十九學年度擴大招生名額由原五百九十名增為八百名,並成功協助離島、花東、南投、屏東等偏鄉地區學校至少一百五十七位學生錄取到國立科技校院就讀。
 教育部表示,有鑒於技職繁星計畫招生理念符合社會期待,且幫助偏鄉弱勢學校發展有助於未來推動十二年國教政策,因此一百學年度將再擴大技職繁星計畫招生名額,由原八百名增為一千名。此外,為配合一百學年度技職繁星計畫名額之擴大,各高職(含綜高)學校可推薦學生人數將配合增調。
 教育部為妥適規劃一百學年度技職繁星計畫擴大招生案,委託一百學年度主辦單位─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簡稱招生聯合會)進行相關作業評估,並依據各高職(含綜高)學校學生人數規模大小,調整各高職(含綜高)學校可推薦學生人數。
 依據招生聯合會評估確認,一百學年度高職(含綜高)學校若符合報考資格人數二百五十人以上,可推薦學生數上限為四名;若高職(含綜高)學校符合報考資格學生數低於二百五十人,則維持九十九學年度標準,可推薦學生數上限為三名。
 教育部表示,一百學年度技職繁星計畫報考資格為「學業成績前百分之二十以內者」;此外一百學年度技職繁星計畫招生學校,除國立金門技術學院改制為金門大學不再納入技職繁星招生學校外,仍維持其餘二十二校招生,且維持私立學校比照公立學校收費標準,以落實照顧弱勢學生之美意。
 而教育部並呼籲,為落實技職繁星計畫招生理念,各高職學校(含綜高)應落實建立「校內推薦機制」,相關辦法並應完成校內行政程序後公布週知並維持辦法之穩定性,以符公平、公正、公開之原則,另有關各校招生系科名額,將另案公告於招生總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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