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複丈有條件免付費
地政局宣導本縣於戰地政務期間辦理之農地重劃區非共有土地經分配為共有者,申辦分割得免納複丈費。洽詢電話:321177轉307地政局測量課。
地政局指出,本縣戰地政務終止前辦理之農地重劃區內,非共有之土地經重劃分配為共有者,而他共有人行方不明,得依金門縣土地地籍整理自治條例第6條規定提出分割更正登記,並依該條例第15條規定免納費用,為促進土地利用、簡化土地權屬關係並配合本縣辦理地籍清理,參照前項條例訂定之精神及規費法第13條規定,自99年7月23日至101年6月30日止,凡屬本縣戰地政務終止前辦理之農地重劃區內,非共有之土地經重劃分配為共有者,經全體共有人會同申辦土地分割時,比照前項條例第15條規定免繳納土地複丈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