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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局重申﹕機場圓環地下道禁行機車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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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提醒機車騎士勿違規駛入機場前地下道,縣警局交通隊在兩側尚未進入地下道前路面即有劃設「禁行機車」標字。(莊煥寧攝)

 為提醒機車騎士勿違規駛入機場前地下道,縣警局交通隊在兩側尚未進入地下道前路面即有劃設「禁行機車」標字。(莊煥寧攝)

 日前地區發生一起機車違規駛入機場前地下道,於地下道與汽車發生撞擊,造成機車騎士及其附載之人均受傷之交通事故,為維行車安全,縣警局昨日再次呼籲地區機車騎士勿貪圖一時方便,而違規駛入地下道,該局並將適時派遣警力於該路段加強勸導取締機車之違規行為。
 縣警局交通隊指出,環島南路四段機場前地下道於道路工程規劃上,即屬雙向兩車道,未劃設機車專用道,且進入地下道即為下坡路段,又有一彎道,為避免機車駛入地下道內而發生因駕駛操控不當之交通意外,於地下道完成啟用時即規劃機車禁行地下道,為提醒機車騎士此禁行之規定,交通隊於兩側尚未進入地下道前路面即有劃設「禁行機車」標字,且於桃園路金酒段至環島南路二段路口及環島南路三段機場至瓊義路口內側車道亦劃設「禁行機車」標字計十二組,用意即在提醒機車騎士此禁行之規定。
 為了避免類似機車違規駛入機場前地下道而發生交通意外,縣警局已要求所屬分局、交通隊、保安隊等單位,適時編排勤務,針對違規者進行勸導取締工作。同時,交通隊也表示,機車違規行駛內側車道之禁行機車道,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第十三款「機器腳踏車,不在規定車道行駛。」掣單舉發,處機車騎士新台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若違規駛機場前地下道者,將依同條例第六十條第二項第三款「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之指示。」掣單舉發,處新台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所以,在此呼籲機車騎士應確實遵守標誌標線之指示,以維行車安全及避免受罰。
 縣警局亦提醒汽車駕駛人,機場圓環沿環島南路二段至桃園路路口之平面車道禁止左轉昔果山,惟地下道汽車(不含機踏車)仍准左轉昔果山,請原本習慣於平面車道左轉昔果山方向行駛之汽車配合改道,於環島南路環保公園從即駛入地下道,或駛至桃園路盤果路口後再左轉。
 而針對桃園路與機場聯外道路前圓環及地下道的設計,民進黨金門縣黨部於本月八日也發文建議金門縣政府儘速改善錯誤設計及不良道路設施,以維護金門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民進黨縣黨部主委翁明志指出,本縣桃園路與機場聯外道路前圓環及地下道自2008年初通車以來,交通事故接連不斷,見諸地方媒體報導者即有五件之多,顯示該項工程設計有重大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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