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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島條例購回土地地政局單一窗口已服務近200人次

發布日期:
記者: 許加泰/金寧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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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局為協助民眾依離島建設條例順利購回土地,成立單一窗口以來,已接受近200人次的購回土地諮詢服務,地政局歡迎民眾多多利用該單一窗口,協助處理土地的問題。
 地政局長林德恭指出,離島建設條例第9條於98年1月23日經總統公布修正施行,施行迄今已一年有餘,縣長李沃士對於金門土地問題非常關心重視,要求地政局加強宣導,積極為民服務,該局日前邀集財政部國有財產局金馬分處、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及國防部軍備局等單位,於該局成立「離島建設條例購回土地諮詢服務處」,以單一窗口、專人為民服務,提供民眾申請諮詢服務及協助申請人整理申請所須文件,以利民眾向各管理機關提出申請。地政局指出,民眾欲依該條例申請購回土地時,首先面臨的問題是如何找出戰地政務期間為政府機關徵收、價購或徵購之土地標示,沒有土地標示就沒有辦法申請,惟金門縣地籍電腦化始於民國87年10月間,戰地政務期間之土地登記均以人工繕寫方式辦理;因此,若要尋找土地所有權人於戰地政務終止(民國81年11月7日)前被徵收、價購或徵購之土地標示,並無法以電腦達成;為此,地政局以人工翻找電腦化前之人工登記簿方式,找出3,078筆公有土地,業已公布於該局網站供民眾查詢。
 地政局表示,民眾若無法依網路清冊完成查詢時,得向地政局申請調閱地籍圖確定土地位置或提供舊地段地號,洽諮詢服務處承辦人協助確認土地標示,或以電話082-321177轉104陳惠生,諮詢購回土地相關事宜。
 地政局也提供各管理機關承辦業務相關人員的諮詢電話:(一)國防部軍備局│金門分遣所:電話082-335807、傳真082-334726、承辦人:盧秀蘭。收件信箱:金門郵政90596-1號信箱。(二)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國產局金馬分處:電話082-353898轉109、傳真082-353834、承辦人:莊惠蘭。地址:金門縣金沙鎮成功路1號。(三)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電話082-313100轉140、傳真082-313134、承辦人:企劃經理課長蘇承基、地址:金寧鄉伯玉路二段460號。(四)金門縣政府│財政局:電話082-318823轉2226、傳真082-311021、承辦人:呂彩娥、地址: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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