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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花蛤季攝影比賽開始徵件了

發布日期:
記者: 張建騰/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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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豔金門-2010金湖海灘花蛤季」之「繽紛花蛤季攝影比賽」已經開始徵件了;第一名的獎金是五千元!
 由金湖鎮公所、金門縣政府所辦理的「夏豔金門-2010金湖海灘花蛤季」已經落幕了;不過,九天(七月三十一日至八月八日)的活動中,應該有很多畫面已被攝影的愛好者以鏡頭獵取到手,金湖鎮公所將舉辦「繽紛花蛤季攝影比賽」,讓愛好攝影者有發表的舞台。
 根據金湖鎮公所的說明,「繽紛花蛤季攝影比賽」的收件截止時間是八月二十日下午五時三十分;歡迎各地的攝影愛好者,把在2010花蛤季活動中捕捉的畫面,送到金湖鎮公所參賽。
 作品規格規定如下:沖放5乘7吋光面相片(幻燈片請自行沖洗放大參賽)。參賽作品不得裝裱、格放、疊片、加色、抄襲、拷貝、電腦合成。
 凡決審得獎作品(連作不收),必須繳交原底片或正片(數位攝影繳交電子檔);未繳交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參賽作品背面必須浮貼報名表,否則不予評審。報名表可向金湖鎮公所索取或自行複製。
 報名表上應填寫的內容包括:主題、姓名、身分證字號、攝影日期、攝影地點、地址、聯絡電話、行動電話、作品涵意(用三十字以內之的文字敘述作品的內容、象徵意義等)。
 參賽者應將參賽作品裝袋親自送達,或是以掛號郵寄「金門縣金湖鎮林森路2號」收件人為「金湖鎮公所觀光課」,信封上應註明「2010花蛤季攝影比賽」。洽詢電話為「082-332528」。
 獎勵方式規定如下:第一名錄取一名-頒給獎金5,000元、獎狀乙幀。第二名錄取一名-頒給獎金4,000元、獎狀乙幀。第三名錄取一名-頒給獎金3,000元、獎狀乙幀。佳作錄取若干名-各得獎金1,000元、獎狀乙幀,各頒獎狀乙幀。
 參賽作品無論入選與否,一律不退件,請參賽者自留原作底片(稿)。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對於得獎作品,主辦單位得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重製及公開展示等權利;如用於印刷宣傳、網路、雜誌發表、專輯印製等,均不另給酬。
 前三名,每人限得一獎;得獎者應交付得獎作品原稿底片及約定書(約定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如無法繳交原作底片及約定書者,即取消獎項,不予遞補。
 得獎作品經查證若為冒名、抄襲、拷貝、仿冒者,將被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狀,原獎項不予遞補;如涉司法爭訟,則由當事者自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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