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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局展開員警交通執法講習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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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員警於執行舉發違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事件時的品質、執勤技巧非常重要,為加強灌輸員警正確之執法觀念,避免員警為開單而浮濫開單,除招引民怨,未能發揮執法成效外,反而影響警民關係,縣警局展開年度的「員警交通執法講習」,以提升員警交通執勤技巧,加強法規與執法重點宣導,針對輕微交通違規以勸導代替舉發為原則,惡性重大及易於肇事後造成傷亡之違規行為則嚴正執法,以增益執法成效。
 縣警局交通隊指出,此次交通執法講習係因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及相關執法應注意事項,及針對部分申訴案件進行檢討,召集各分局及保安隊、交通隊等單位員警,於縣警局警光會館會議室進行集中訓練,分別於五日、十二日、十三日、十九日、二十日辦理三梯次的訓練。
 交通隊表示,講習授課與研習的內容有「警察職權行使法相關規定研討」及「交通違規聲明異議及抗告案件實例研討」由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張珈禎法官授課,「監理相關法規與實務」由金門公路監理所林光輝課長授課,及「革新交通執法觀念與改進交通執法態度」、「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重點與執法應注意事項」、「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舉發要領與缺失探討」、「道路交通事故現場處理研討」及「嚴懲惡性違規及防制危險駕車執行作為研討」等課程,由交通隊隊長許怡仁、副隊長黃維章、警員洪啟豐、楊家麟等擔任授課講座。
 在講習中也再次灌輸員警正確舉發交通違規原則,輕微之交通違規以勸導代替舉發為原則,而酒後駕車、闖紅燈、超速行駛、未戴安全帽及未繫安全帶等違規則應嚴正執法,以維護駕駛及其他用路人行的安全。
 縣警局局長柯昌良表示,為灌輸員警正確之執法觀念,避免員警為開單而浮濫開單,除招引民怨,未能發揮執法成效外,反而影響警民關係,所以,為確實提昇員警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之品質,特舉辦此次交通執法講習,賡續灌輸員警正確執法觀念及方式,並要求員警執法品質及執勤態度,期藉由正確、公正之執法手段,確實發揮舉發違規案件之成效,減少因違規所肇致之車禍死傷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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