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推動身障業務成果豐碩
金門縣政府致力推動身心障礙業務不遺餘力,成果有目共睹。未來推動政策方向,還包括成立身心障礙日間照顧中心、擬自100年度起補助地區身心障礙團體安裝第四台及收視費用補助。
據縣府社會局統計,本縣身心障礙福利執行情形(99年上半年),依身心障礙等級每月發給2,000元至4,500元不等身心障礙者居家生活補助,65歲以下申領人數1,774人、65歲以上申領人數2,139人。依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及障礙等級不同,每人/月發給3,000元至7,000不等生活補助,申領人數345人。
托育養護補助部份,經縣府轉介各教(療)養院收容養護者,視其家庭經濟狀況,補助托育養護費計126人。臨時暨短期照顧服務:本縣公、私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提供身心障礙者短托、臨托服務,使家庭照顧者獲得喘息機會。辦理身心障礙者補助使用居家服務:補助身心障礙者40人居家服務。
至於,各項補助包括身心障礙者申請醫療復健及生活輔助器具補助,補助101人次。社會保險補助:身心障礙者參加全民健康保險、勞工保險、農民保儉、公教人員保險等社會保險保費補助,合計補助257萬5,808元。辦理身心障礙者紙尿褲及看護墊補助:補助身心障礙者2,220人次。
同時辦理金門縣身心障礙者租賃房屋租金補助,並按其家庭人口數訂定不同補助標準,核定補助1人。辦理精神病患伙食費用補助,補助95人次。補助安置台省各教養機構身心障礙者之家屬赴台探視台金交通費,每人一年以補助四趟為限,補助24人次。補助本縣身心障礙者搭乘無障礙公車,搭乘人數6,389人次。
另外補助身心障礙者參加國民年金保險費45萬6,702元。訂定金門縣弱勢族群交通費補貼實施辦法,於99年5月1日公布施行,身心障礙者中度以下持有身心障礙者每人最高補貼新臺幣4千元,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每人最高補貼新臺幣6千元。
各項福利服務如提供身心障礙者輔具檢修133件、回收21件、租借73件、評估31件,到宅巡迴服務478件、諮詢400人次、到宅復建70件,並辦理宣導講座計492人參加。委請榮民總醫院蒞金辦理身心障礙者輔具檢修服務,本年度於5月18日至20日來金巡迴服務,服務人數156人。
此外,本縣身心障礙者及其家屬可申請核發專用停車位識別證,累計核發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832張。為關懷本縣安置教養機構身心障礙者,辦理春節、端午節慰問進住教養機構院生,每人每節各發給慰問金2,000元。申請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設置專業人力2名,專責辦理身心障礙通報、轉銜及個案管理服務,服務疑似身心障礙20案、身心障礙者個案管理與轉銜服務45案,服務535人次。
每季派員辦理公私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查核,了解機構設施設備公共安全檢查執行情形、人力配置是否充實、財務收支處理情形,以維機構服務品質及院生生命安全。補助身心障礙機構(團體):補助地區立案身心障礙團體(機構)計金門縣身心障礙福利協進會等5個單位每月業務費各1萬元。
社會局表示,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中心委託社團法人金門縣身心障礙者家長協會經營管理,業99年8月1日開館營運。委託社團法人金門縣身心障礙者家長協會開辦本縣手語翻譯專業人員進階班一班次,業於99年8月7日開班。委託社團法人金門縣身心障礙福利協進會辦理本縣99年度國際身心障礙者日活動。
並依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規定設置手語翻譯服務窗口一處,以符法制。因應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於101年2月全面施行辦理ICF新制宣導。辦理金門縣身心障礙輔具資源中心委託服務招標,本次委託服務二年。秋節前慰問安置台省教療養機構縣民。
未來推動政策方向,因應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公布,賡續配合訂定相關子法及研修現行法規,以維護身心障礙者基金權益。因應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於101年2月全面施行,加強相關整備工作及人力資源培訓。推動身心障礙者居家式及社區式之照顧,成立身心障礙日間照顧中心,為結合民間資源,擬輔導民間團體辦理。擬自100年度起補助地區身心障礙團體安裝第四台及收視費用補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