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回應今後加強護漁
針對烈嶼地區漁民昨天下午至羅厝海巡分隊駐地拉白布條抗議,並提出六點訴求;金門海巡隊逐一作出說明外,並且強調指出,今後為杜絕大陸漁船非法越界捕魚,破壞海域生態及漁業資源,將加強勤務部署,持續推動「淨海」專案工作,擴大驅離掃蕩大陸漁船。
金門海巡隊昨天發布的新聞稿中指出,烈嶼鄉民維護漁業資源訴求事項包括:(一)、金、馬、澎處置漁沒入漁網、漁具方式是否一致?(二)、118報案時,為何無法根絕大陸漁船越界作業,且巡防艇為何無法立即前往處理?(三)、大陸漁民在港區飲食洗船造成港區污染?(四)、巡防艇是二十四小時勤務銜接?(五)、組織烈嶼鄉漁護小組、配合執勤可行性?(六)、要求加強小金門十八羅漢礁海域之越界大陸漁船驅離工作?
在新聞稿中,金門海巡隊針對烈嶼地區漁民的訴求答覆說,有關大陸漁船越界係依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條例第29、32條暨施行細則第42、45條規定辦理。而,該隊處理通報案件有輕重緩急之處理方式,如通報地點距離較遠,且線上巡防艇有案件處理時,將協調巡防區雷情系統先行監控,俟案件處理完畢後再前往通報地點,所以時間上稍有延遲。另,對於118報案之案件,均會以最慎重、快速方式處理。
新聞稿指出,金門海巡隊將對帶案處分之大陸漁船規格要求,勿有洗船、亂倒廚餘等污染港區行為,以維護羅厝港整潔。而且,該隊為保護金門海域轄區安全,每日均編排四網勤務(大金門三網、小金門一網),小金門勤務編排係因應小三通航道安全,勤務時段採彈性編排,每網次執勤時間均為八小時,均有二十四小時勤務銜接,如當時段處理案件,視需要將加派巡防艇出勤。
新聞稿表示,維護金門海域漁業資源為全民共同責任,民間組織烈嶼漁護小組,但漁護小組需由縣政府等相關單位成立較有執法性,且後續保險問題需待解決,該隊樂觀其成,期能順利成立該漁護小組,共同維護金門海域漁業資源。
金門海巡隊強調表示,今後除持續強化金門海域禁限制水域內之大陸漁船驅離帶案外,並將十八羅漢礁海域列為加強巡邏水域。同時,金門海巡隊呼籲民眾若發現不法或需海事服務,可利用海巡「一一八」免費報案電話,或透過台灣區漁業廣播電台通報,海巡署將立即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