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光天使點燈專案接受申請9/2將辦研習說明會
教育部99學年度第1學期辦理夜光天使點燈專案計畫正接受申請,金門縣政府訂於9月2日(星期四)上午8時30分假縣府第三會議室舉辦研習說明會議,教育局請有意參加說明會者於9月1日(星期三)前逕向金門家庭教育中心報名(填妥報名表,傳真至:082-312845報名,並請電082-312843確認),俾了解申請及執行計畫內容。
據縣教育局指出,教育部為強化弱勢家庭國小學童之教育扶助,而目前政府相關課後照顧服務時間多於晚上6點前即結束,為免家中乏人照顧之學童於課後照顧時間結束之後在外流連,造成身心發展與安全之隱憂。
實施對象以國小階段學童經學校召開小組會議(由校長主持,得邀請輔導主任、專任輔導教師、導師、家長會長或家長會代表,如有社工人員亦得邀請其參與)認定並作成詳實會議紀錄,確屬低收入、單親、失親、隔代教養等之經濟弱勢家庭國小學童,且下課後確實無人予以照顧,以致有影響其身心健康與發展之虞者。
縣教育局表示,如社區未有學校承辦,方得由登記立案之民間社團、文教基金會、宗教團體等單位辦理。地方政府將依計畫經費概算表之標準,檢具各據點計畫及預算表報提出申請,教育局針對有意願辦理本計畫之申請單位召開研習說明會議。相關訊息刊登於教育局及家庭教育中心網站。
辦理時間於學期期間每週至少擇3天、共計10小時,週一至週五課後時間辦理(每天起訖時間由辦理單位決定)。每天最遲至夜間21時止。招收人數:每班以18人為原則,惟山地、偏遠、離島或原住民地區,得衡酌確實需要辦理開班(至少5人方得開班),並報經縣主管機關核准後辦理。辦理期間自9月15日起至100年1月止。
縣教育局也表示,主要期提供孩子在安全、愛與關懷的環境中,課程內容不以課業輔導為原則,以親職子職教育、代間教育、親子共讀、文化藝術教育、品格教育、生命教育、生活教育(如學習做家事)、生涯發展等為學習活動主軸,可採繪本欣賞、影片欣賞、說故事、口述歷史、美勞、運動、或伴讀(寫)作業等方式進行。
為增進學生家長親職教育知能與教養責任,各辦理據點每期至少須規劃辦理2次相關家長參與之學習成長活動,並請家長於同意書內簽署同意配合每期至少參加1次親子互動成長課程。每期到校擔任志工至少1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