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鄉衛民金城民防團明辦基本訓練
為落實民防團隊編組、統一民防觀念、灌輸民防知識、精進工作技能,提升自衛自救及保鄉衛國功能,金城鎮公所定於明(十)日辦理金城鎮99年度民防團基本訓練活動,金城鎮民防團長石兆瑉呼籲各民防人員依規定時間、地點辦理報到,準時參加民防基本訓練。
金城鎮99年度民防團基本訓練將在十日上午八時假金城鎮公所三樓多媒體簡報室舉辦,民防團長石兆日主持,民防團基本訓練課程上午有衛生局副局長李金治主講流感預防及結核病防治、縣警局保民課長林興財進行民防法及相關法令釋義及全民國防教育課程;下午金城消防分隊長莊濠綱主講災害防救工作認識。目的在確實提升民防人員平日協勤技能,俾利協助轄區民防團隊執行各項重要勤務。
鎮長石兆瑉表示,民防團是百姓為保家衛國,立足於地方的社團組織。民防的歷史由來已久,隨著時代不同,也有不同名稱,宋代稱「鄉兵」、明朝稱「民壯」、清朝稱「鄉勇」,現代就稱「民防」或「自衛隊」。
石兆瑉指出,為加強民間自衛自救功能,鎮公所每年都會舉行民防團隊基本訓練,使民防團隊編組人員了解各項民防法規,熟稔遴選、編組、訓練、演習、服勤等相關規定及作業程序,在平時即熟悉相關民防資訊,在災害發生時加強應變能力。為了讓訓練課程更生動、活潑,今年安排參觀金城民防坑道,希望民防人員藉由參觀民防坑道,不僅了解戰地政務時期的自衛隊組織,也認識最特殊的金門民防史。希望藉由民間力量的投入,於災害發生時有效協助支援。
鎮公所表示,99年度民防團基本訓練係依據民防團隊編組訓練演習服勤及支援軍事勤務辦法第七條辦理,報到時間明日上午八時,預定解除召集時間為當日下午五時三十分。若有其辦法第7條第3項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准許免除召集:(1)罹患傷病,必須休養或治療者。(2)其直系血親或配偶罹患重病或死亡,非本人不能處理者。(3)遭受不可抗力之災害,非本人不能處理者。(4)結婚者。(5)航行國外商船、遠洋漁船船員,無法返回者。(6)參加政府機關(構)或公營事業機構主辦之訓練、進修者。(7)參加政府舉辦之考試或學校入學考試者。(8)有其他具體事證,足以證明無法參加召集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