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金門協議20周年專題報導》金門協議突破兩岸對峙僵局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碧蓮/縣府報導。
點閱率:2,668
字型大小:
  20年前兩岸紅十字會在金門簽署「金門協議」。圖為當年雙方簽署協議時的歷史照片。(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提供) 20年前兩岸紅十字會在金門簽署「金門協議」。圖為當年雙方簽署協議時的歷史照片。(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提供)

20年前的9月12日,兩岸紅十字會在金門簽署「金門協議」,雙方基於人道立場,針對偷渡客與刑事罪犯的遣返事務,協商出一套制度化的程序與執行內容,「金門協議」在時隔20個年頭,見證兩岸互動的顛簸,意義卻歷久而彌新。
兩岸紅十字會代表在金門簽署「金門協議」,處理偷渡客遣返的問題,由當年擔任紅十字會秘書長的陳長文與大陸紅十字會秘書長韓長林代表雙方簽字。簽署協議的地點仁愛新莊,位在金寧鄉仁愛新村,為金門縣政府新蓋好的四合院式兩層樓招待所。
見證此一兩岸大事場所的仁愛新莊,後來由縣府自營、或招標民營為招待所,也曾是高雄應用科技大學金門分部實習旅館,2002年3月金門縣地政局接手使用迄今。這紙金門協議,是兩岸彼此求同存異的結果,更是大環境變遷下推波助瀾所促成。
據了解,1987年,當時的總統蔣經國宣布「開放大陸探親」,思鄉情切的老兵們帶著電視機與金飾,前仆後繼的奔回大陸,讓隔絕近40年的大陸人驚覺到台灣經濟是如此發達,激起冒險渡台的淘金潮。上世紀80年代中期,大陸東南沿海出現一股偷渡潮。
台灣出現愈來愈多的大陸偷渡客,除開始設置「靖廬」等單位予以收容等待遣返外,也採取「原船遣返」的方式處理查緝到的非法越界船隻,同時,為了防範原船遣返出港後又繞道溜回台灣,或是船上不同縣籍的大陸船員爭奪返家航道,台灣執法單位便採取一種「封艙」的做法。
詎料,1990年7月22日,原船遣返的漁船內悶死了25名大陸偷渡客,兩岸相互指摘對方不人道的作為;同年8月13日又發生21人因船隻老舊而使偷渡客溺死的悲劇,引發國際關注。接連兩起重大事件,引起輿論高度重視,終於促成兩岸突破對峙僵局,由雙方紅十字會於9月12日簽署了「金門協議」。
金門協議共有5條條文,約定遣返對象為「違反有關規定進入對方地區的居民」,以及「刑事嫌疑犯或刑事犯」,地點則商定在馬祖到馬尾間的海域,同時要求「遣返交接雙方均用紅十字專用船,並由民用船隻在約定地點引導,遣返船、引導船均懸掛白底紅十字旗」。
當年參與金門協議談判與簽署的台灣代表為:紅十字總會秘書長陳長文、副秘書長常松茂、國際組主任徐祖安、顧問鄧定秩等4人;大陸方面代表則是:紅十字總會秘書長韓長林、理事樂美真、台灣事務部副部長張希林、福建紅十字會副會長計克良、福州市紅十字會副會長方慶雲等5人。
金門協議簽署後,大陸偷渡客的遣返,不但符合了人道的立場,也相對的更為便利、安全。金門協議的執行,台灣從最高峰每年遣返超過4000名大陸偷渡客,到根據移民署最新統計,截至今年8月6日為止,各地收容所等待遣返的大陸偷渡客只有45人,中間的巨大落差,也正反映出20年來兩岸環境的急遽轉變。
曾任海基會首位秘書長的陳長文接受台灣媒體訪問時指出:「倘若過去20年來,兩岸關係發展也可以跟金門協議一樣,擱置爭議、異中求同、同中存異,可以從非常務實、對人民最大利益的角度來尋求一個最大公約數,那可以減少非常多不必要的社會成本與資源」。
20年過去,這段時間兩岸關係顛簸,但終究已實現三通直航,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也完成簽署,大陸文化部長蔡武來台灣與文建會主委盛治仁會面。兩岸的協商交流已從經貿逐漸拓展到文化等其他領域,未來的政治談判,似乎也不再是遙不可及。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金沙分銷處
    金門縣金沙鎮官嶼里官澳36號 金沙分銷處地圖
    0933-699-781
  • 金寧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武德新莊118號 金寧分銷處地圖
    0910334484
  • 烈嶼分銷處
    金門縣烈嶼鄉后頭34之1號 烈嶼分銷處地圖
    (082)363290、傳真:375649、手機:0963728817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