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屆縣運會11月4至6日登場
金門縣第十七屆縣運會今年十一月四日至六日舉辦,將有不同於往年特色,主要包括加上軍中組及身心障礙組納入。大會並由縣長李沃士、議長王再生擔任會長,名譽會長為福建省政府主席薛承泰,並由縣府主任秘書盧志輝擔任籌備會主任委員,及依分工設有二十七個組別積極籌備縣運會。
第十七屆縣運動,訂於十一月四日下午六時舉行開幕典禮,十一月六日下午五時頒獎閉幕。
競賽分組有:一、社會男子組(社男組);二、社會女子組(社女組);三、軍中男子組;四、軍中女子組;五、機關學校團體組(機關學校組);六、高中男子組(高男組);七、高中女子組(高女組);八、國中男子組(中男組);九、國中女子組(中女組);十、國小男子組(小男組);十一、國小女子組(小女組);十二、身心障礙男子組;十三、身心障礙女子組。
至於獎勵方面,分別為:個人獎狀及獎牌:各項競賽優勝之運動員,第一、二、三名頒發金、銀、銅獎牌及獎狀;第四、五、六名各頒發獎狀。各種錦標錄取名額及計算方式:
一、各組各項錦標錄取名額:(一)大隊接力、拔河、木球、游泳、保齡球及趣味競賽視報名隊數決定之,參賽十五人(隊)以上錄取八名,八人(隊)至十五(人)隊時錄取六名,六人(隊)至七(人)隊時錄取四名,五(人)隊以下錄取三名。軍中組取二名。(二)田徑:1、社會男女組:取三名。2、軍中男女組:取二名。3、高中男女組:取一名。4、國中男女組:取三名。5、國小男女組:取八名。二、記分方式:(一)田徑各單項競賽:前八名者,依序各得九、七、六、五、四、三、二、一分(社會組、軍中組、高中組接力賽取三名,依序各得四、二、一分)。(二)各組各項錦標名次判定,均以各單位分別在各項錦標所列之各種競賽項目中獲得之名次換算分數,相加所得總分最多之單位獲得錦標,積分相同時,以各單位在各該項所獲得第一名之多寡判定之,餘類推。(三)其他種類競賽錦標視錄取名次,依序各得九、七、六、五、四、三、二、一分計算之,積分相同時,以各單位在各種類競賽獲得第一名之多寡判定之,餘類推。
有關錦標總類方面,各組各項錦標為:(1)社男組:1、田徑錦標。2、籃球錦標。3、桌球錦標。4、羽球錦標。5、木球錦標。6、慢壘錦標。7、拔河錦標。8、保齡球錦標。9、大隊接力錦標。10、趣味競賽錦標。(2)社女組:1、田徑錦標。2、木球錦標。(3)軍中男:1、田徑錦標。2、大隊接力。3、趣味競賽錦標。(4)軍中女:1、田徑錦標。(5)機關學校組:1、大隊接力。2、拔河錦標。3、趣味競賽錦標。(6)高男組:田徑錦標。(7)高女組:田徑錦標。(8)國男組:田徑錦標。(9)國女組:田徑錦標。(10)小男組:田徑錦標。(11)小女組:田徑錦標。
在團體總錦標方面,分別為:(1)社會組:取最優者前二至三名。依序各頒獎金二萬元、一萬五千元、一萬元暨獎盃獎勵之,唯會前賽、大隊接力須參加,正式賽項目至少須參加五項,趣味競賽至少須參加四項以上始計算團體錦標。(2)機關組:取最優前三至六名。以參加大隊接力,拔河,木球,各項趣味競賽所獲錦標,依序各頒獎金八千、六千元、五千元、四千元、三千元、二千元暨獎盃獎勵之,唯須參加大隊接力,趣味競賽至少四項始計算團體錦標。(3)學校組:取最優前三至六名以參加大隊接力、趣味競賽、拔河所獲得錦標,依序各頒獎金八千、六千元、五千元、四千元、三千元、二千元暨獎盃獎勵之,唯須參加大隊接力,趣味競賽至少四項始計算團體錦標。(4)軍中組:取最優前二名以參加田徑、大隊接力、趣味競賽所獲錦標,獎勵由軍中自行訂定。
而金門縣籍運動員創造紀錄者,按「金門縣體育績優獎勵實施要點」之規定,頒發獎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