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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人員利益迴避監院抵金說法

發布日期:
記者: 李金鎗/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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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辦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暨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宣導說明會,讓與會人員充分了解財產申報之相關法規。(李金鎗攝)

監察院辦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暨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宣導說明會,讓與會人員充分了解財產申報之相關法規。(李金鎗攝)

監察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昨日率員蒞臨本縣並結合縣府政風室,於金城鎮公所三樓辦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暨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宣導說明會,讓與會人員充分了解公職人員財產申報之相關法規及申報不實之處罰規定,對於應依法申報之公職人員,助益良多。
監察院為了讓本縣縣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及相關業務承辦人員,更瞭解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等規定,讓應向監察院申報財產的人員,能瞭解申報的內容,順利完成申報,特於昨日下午二時在金城鎮公所三樓辦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暨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宣導說明會,縣府政風室主任許志雲、議長王再生、議員李誠智、林孫全、王碧珍及各鄉鎮長、鎮民代表等人到場聆聽,財產申報處人員就相關疑問逐一向與會人員做說明。
另外,政府為促進廉能政治,端正政治風氣並有效遏阻貪污腐化及不當利益輸送,所以積極推動陽光法案,以增進人民對於公職人員廉潔操守及政府決策過程之信賴,特別於說明會中向與會之參加人員宣導公職人員利益衝突之迴避規範,宣導重點在於哪些人有迴避義務?涉及哪些人的利益時應迴避?迴避的方式為何?以及實務有哪些被裁罰的情形等問題。
王再生指出,政府對於公職人員利益衝突之迴避規範之立法認為不公平,建議應盡快修法,尤其金門小地方很容易觸法。感謝監察院來辦這項活動,針對實際癥結提出講解,說明。
最後縣府政風室許主任於會中表示,囿於我國有關公務員迴避制度之規定散見於各種法律、法令規定及內部規則中,因其業務性質不同,迴避之目的、範圍與違反之法律效果亦各有不同,易發生與本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競合時如何適用之疑義等問題,因此期透過此次監察院蒞臨本縣辦理之宣導說明會之機會,讓與會同仁知悉,有關本法第1條第2項另有特別規定「公職人員利益衝突之迴避,除其他法律另有嚴格規定者外,適用本法之規定」,來彰顯本陽光法案之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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