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路如虎口行人靠左走
你知道行人要靠左邊走嗎?縣警局交通隊指出,行人行走時,應走在人行步道上,在未劃設人行步道之道路,應靠邊行走,而且要「靠左邊」行走,因為能夠注意到來車動向,遇有狀況時可即早閃避以策安全。而穿越道路時,在設有行人穿越道的地方,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穿越,若穿越道有警察指揮或有燈光號誌時,則依警察之指揮或號誌之指示前進。
地區本(九)月初發生乙件行人於道路行走時不慎發生交通事故,且造成一人死亡之慘劇,縣警局交通隊表示,行人在夜間行走或散步時,除應靠左邊行走較為安全外,另應穿著鮮明衣物,並善加利用反光飾物與照明工具,以提醒道路上其他用路人注意「有行人在行走」。行人在走路、穿越道路時,更應專心,注意有無左、右來車再行通過。
交通表示,汽車駕駛人在駕駛汽車時,因為速度、車輛後視鏡以及人體視覺的視界,有部分視覺死角的產生,行人因為不瞭解這一項資訊,常常發生錯覺認為汽車駕駛人應該看得到自己,而沒有警覺,一旦闖入車輛的視覺死角,便容易發生交通事故。且根據研究指出,車速在40公里時,視野縮小至100度,車速在70公里時,視野縮小至65度,車速在100公里時,視野縮小至40度,也就是說車速愈快,駕駛人所能看到的視野就會愈狹窄,又因距焦因素,對於近處的景物會有模糊的感覺。所以,行人及機車要特別小心,以維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