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倒廢土蓮庵里民忍無可忍
呂玉華:違法土石方的揚塵影響空氣品質。(張建騰攝)
金湖鎮蓮庵里里民對於違法傾倒廢土等違法行為感到忍無可忍,金湖派出所、金門縣環保局等單位昨根據居民檢舉,結果移送的是一起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的案件。
蓮庵里里長呂玉華表示,被移送的台籍郭姓負責人,向惠民農莊農民以一年五千元的代價,租用九百多平方公尺的農地,用來堆置廢棄土石,重新加工做級配,造成周遭環境中有空氣揚塵、噪音擾眠、雨季泥濘等環境汙染問題,影響居民的生活品質;她為出租土地的農民感到可惜,因為這樣做,三年才拿人家一萬五,卻對土地的傷害很大!
根據環保局局長楊世宏及環保局提供的說明,金湖地區民眾於九月三十日向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檢舉違法土石方及廢棄物堆置案件;經金門縣政府建設局、環保局、金湖派出所、金湖鎮公所等單位至現場會同查察後,發現惠民農莊有人未經申請,長期進行營建剩餘土石方及營建廢棄物分類作業,現場堆置了廢鋼筋、木材、紙箱、寶特瓶等廢棄物情形;因此,環保局決定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請縣警察局金湖分局依法移送地檢署偵辦。
環保局表示,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凡事業未依規定妥善貯存、清除、處理事業廢棄物致污染環境者、或未經許可提供土地堆置、回填廢棄物者,或未依規定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從事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行為,均已觸犯廢棄物清理法刑罰規定,可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且涉案行為人除要面臨法律制裁外,環境復原責任亦無法免除。
警方表示,昨天這起案件,雖已被依廢棄物清理法移送;不過,基地中所堆置的土方,是否違反其他法令,還要由建設局、地政局進一步查明。
昨天參與查察的人包括環保局局長楊世宏、金湖派出所副所長歐訓強、蓮庵里里長呂玉華、金湖鎮公所環保課課長陳永要等。
呂玉華表示,蓮庵里的廢土傾倒頗為嚴重,里民需要公權力的伸張,她希望居民既然能夠勇於檢舉,各權責單位也要勇於追究。
環保局長楊世宏表示,過往的案件,是因為事證不足而非應作為而不作為;今後對於廢土傾倒等各類環保案件的檢舉,環保局的態度將會是「立即行動」並「依法行政」;對於檢舉案的處理進度,也會透過上網等方式,讓民眾了解。
環保局呼籲相關業者勿心存僥倖,並呼籲民眾多注意周遭的環境,如發現環境污染事件,請逕向環保單位舉發。根據「金門縣民眾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獎勵辦法修正條文」,民眾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經執行機關查證屬實處以罰鍰,並實收罰鍰者,可依裁罰金額百分之三十發給獎金。
全國環保公害陳情專線為「0800-066666」;金門縣環保局陳情專線為「0800-0565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