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現值說明會地政局巡迴鄉鎮廣納建言
縣地政局昨舉辦「100年度公告土地現值及地籍清理作業巡迴說明會」:首日巡迴金寧鄉、金城鎮展開宣導說明,由副局長鄭傑民主持。(翁碧蓮攝)
為掌握地區最近一年地價動態情況,並廣納民眾意見。縣地政局昨舉辦「100年度公告土地現值及地籍清理作業巡迴說明會」,首日巡迴金寧鄉、金城鎮展開宣導說明以及聽取鄉親建言,並作充分溝通。副局長鄭傑民強調:「公告土地現值對鄉親是有利。」
說明會昨首站假在縣地政局會議室;下午在金城鎮公所會議室舉行;今(14日)第二天上午九時三十分在金湖鎮公所會議室;下午二時三十分在金沙鎮公所會議室;明天上午十時在烈嶼鄉公所會議室,地政局籲請鄉親踴躍參加,提供建言。
據地政局指出,公告土地現值是縣市政府依據平均地權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調查轄區內土地的地價動態,繪製地價區段圖並估計區段地價後,提經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據以編製土地現值表,於每年一月一日公告之地價。
公告土地現值之作用包括做為土地移轉及設定典權時,土地所有權人申報移轉現值之參考;課徵土地增值稅時,做為主管稽徵機關審核土地增值稅最低標準之參考;做為政府徵收私有土地時,補償地價之標準。
還有可做為政府實施照價收買土地時,給付地價之標準;做為公有土地有償撥用時,計算土地價值之標準;做為課徵遺產稅、贈與稅時,計萛遺產及贈與財產價值之標準;做為公地出售價格計算加成之標準;做為金融機關辦理土地抵押放款及民間私權行為估價之參考。
一般認為公告土地現值調高,會增加土地所有權人土地增值稅之負擔,地政局強調,實際上,土地增值稅僅是因為土地移轉或設定典權而課取因社會經濟發達所帶來之自然漲價,並不損及土地所有權人既有利益。
地政局表示,目前土地增值稅稅率最高僅為百分之四十,持有土地年限久者亦得享有減徵,並非百分之百完全歸公,因此,公告土地現值調整不致影響土地所有權人合法權益。
值得一提,地籍清理係當前重要的土地政策,其目的在解決長期懸而未決之地籍問題,建立完備無誤之地籍資料,增進土地利用之效益。
地政局提醒,本縣預定於民國100年9月辦理「登記名義人姓名或住址不全」之清查公告,倘土地(建物)係本縣戰地政務終止前取得且登記名義人姓名、住址記載不全不符者,應及早向地政局洽詢辦理,以釐清權屬,因地籍清理定有法定期限,切莫因事業忙碌而輕忽,未能釐清權屬而損及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