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古石碑透露昔日秘密

碑首有「奉憲立石」大字的石碑,前不久被金門城當地民眾發現,現已移往金門縣文化局「碑林」處暫時保存。(李增汪攝)
前不久在金門城一幢廢宅內發現的一方古石碑,經地方文史工作者葉鈞培、陳長志等人拓碑鑑定,證實是清同治十三年,古賢堡士紳代表立石碑嚴禁流丐強行討錢、滋擾地方。這方石碑,現已移往金門縣文化局「碑林」處暫時保存。
這塊碑首有「奉憲立石」大字的石碑,十月一日被金門城當地民眾發現,但不知典故。金門縣文化局和文史工作者知悉後介入調查,經鑑定是清同治十三年(一八七四)九月所立,至今已有一百三十六年歷史。
碑石內容主要是古賢堡一帶,有「丐首」歐芳帶領一群徒子徒孫,向當地民眾強行討錢,每逢廟會和結婚喜慶,行徑尤其惡劣,鄉親不堪其擾,因此立石明白禁止,並要求歐芳好好管束跟隨的遊民、無賴,再有滋擾地方情事,即將他扭送官府究辦。
此石碑字跡有些已風化看不清楚,但還可看出自道光以來,就存在流丐為害地方,且曾經立石示禁,但「丐幫」顯然不聽,因此在同治年間再次立石禁止,但此時的做法也有較具人情味,改立息事寧人的「公約」,如嫁娶可給乞丐們八十文錢,免得流丐糾眾作怪,難看又觸霉頭。
至於所謂的古賢堡,依地方文史工作者表示,是涵蓋現今的金門城、水頭、謝厝、古崗、珠山、東沙、賢庵、歐厝、古區、官路邊等十座聚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