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地政務編制外人員補償有譜
為解決金門戰地政務時期服務未滿十年編制外人員權益受損之補償事宜,金門縣長李沃士相當重視關心,特商請立委居間協調中央各部會外,昨也邀集各主管單位開會研討,由主任秘書盧志輝代表李縣長主持,會中並作成具體結論,將由縣府自行籌措財源補償之,而國防部對此案應協助處理,責無旁貸。
縣府「戰地政務時期人員補償辦法草案會議」,昨下午3時30分假縣政府第二會議室召開會議,由主任秘書盧志輝代表李縣長主持,與會單位有立法委員陳福海金門辦公室主任黃秀珍、縣政府人事室主任翁正義、研考室專員陳金增、主計室專員吳財龍、行政室法制課長蔡明輝等人。
盧志輝指出,李縣長極為關心此一懸案之後續發展,特商請立法院陳委員福海居間協調內政部、國防部等機關大力支持該案期能獲得澈底解決,也期盼陳委員在立法院提案向行政院表達關切,並敦促行政院責成國防部以戰地政務主管機關立場出面解決,冀能圓滿處理澈底解決為最終目標。
昨會中就戰地政務時期人員補償問題充分發表意見,並作成具體結論。為彌補服務於金門戰地之編制外人員,縣府曾訂定自治條例補償辦法,中央不予核備,目前金門縣政府仍將自行籌措財源補償之,不過,國防部對協助處理該案,實責無旁貸。
據了解,由於時空背景及為因應戰地特殊情況與軍事需要,民國45年國防部決策設金門戰地政務委員會推行戰地政務,惟民國81年終止戰地政務前未訂定過渡條款等補救措施以保障渠等權益,致造成其權利實質受有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