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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障朋友用電補助受理申請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碧蓮/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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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政部於今年度實施「99年度居家身心障礙者維生設備用電補助計畫」,下半年度之申請,自11月1日起開始受理申請,11月底前截止,縣府歡迎有需求之身障者可向本縣輔助器具資源中心提出申請,諮詢電話:333629錢佩蘭。
縣府指出,凡經醫師證明有使用呼吸器、氧氣製造機、血氧監測儀、抽痰機、咳嗽(痰)機且實際已在使用各項維生用具之居家身心障礙者,另患有排汗及體溫調節功能異常的魚鱗癬症、泡泡龍及無汗症3類身心障礙亟需使用冷氣者,均可申請電費補助,補助期間為六個月。
其中,呼吸器每月補助64度、氧氣製造機238度、血氧監測儀22度、抽痰機2度、咳嗽(痰)機6度、冷氣機264度,每度補助3元。希望減輕長期需維生設備用電需求之身心障礙者家庭經濟負擔。
縣府表示,符合補助資格者,請於11月29日前,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醫師開立診斷證明影本、申請人郵局存褶封面影本及居家維生設備使用中照片,向本縣輔助器具資源中心(地址社會福利館地下一樓)提出申請,若上半年度已申請者不用再次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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