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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項獎學金受理申請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碧蓮/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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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代辦「楊水應先生紀念其雙親獎助學金」,本學期自11月1日起至11月15日受理申請。新修正高中(職)暨大專院校(含研究所)一年級新生第1學期不得申請一般肄業獎助學金。請符合資格者於期限內檢附相關證件逕寄金門縣政府教育局申請。
縣府教育局指出,這項獎助學金申請對象,以現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學(獨立學院)、專科、高中、高職,日夜間部金門籍低收入戶子女為限。申請條件(一)前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二)大專(含研究生)前學期操行成績75分以上,高中(職)須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若已完成銷過者不在此限)。
獎助學金名額分配為:(一)研究生(含博、碩士)2名,每名新台幣1萬元整。(二)公私立大學5名,每名新台幣6仟元整。(三)公私立專科3名,每名新台幣5仟元整。(四)公私立高中(職)每學期6名(高中3名、高職3名,如其中一類名額有剩餘,由另一類合格人選中遞補,即高中(職)錄取6名),每名新台幣4仟元整。
縣教育局表示,申請獎助學金之學生應繳驗證件,包括:(一)申請書。(二)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三)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四)學生證影本(經入學註冊完畢,正反兩面)。(五)前學期成績通知單。前列證件無論錄取與否,概不退還。
記者翁碧蓮/縣府報導
金門縣政府代辦「方東美先生紀念獎學金」,本學年度自十一月十日起至十一月二十日止受理申請,歡迎符合申請條件者期限內檢附相關證件逕寄金門縣政府教育局「方東美先生紀念獎學金委員會」收,(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縣府教育局指出,方東美先生遺愛金門子弟,特設立本項獎學金。申請者以現就讀於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之日間部金門籍學生為限,並以哲學研究所或哲學系。農業工程科系。水產養殖或製造科系。醫學院各科系科系者為限。
縣府教育局表示,這項獎學金每年申請一次,以上科系各錄取一名、每名獲獎學金四千元。申請獎學金條件:未享公費待遇者。前學年學業總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前學年操行成績七十五分以上。獎學金之合格人數如超出限額時,則依申請人學業成績高低,決定優先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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