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保公費生地區獲核定10個名額
教育部「100學年度離島地區高中應屆畢業生升學師範教育大學保送甄試」,據縣府教育局表示,本縣提報獲核定計10名額,凡符合保送報考資格之應屆畢業生,自99年12月9日至16日止,請備齊應繳表件,逕向國立金門高中初審後提出申請。
縣府教育局指出,離島地區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國市立師範及教育大學聯合保送甄試,本縣獲核定10名額;應屆畢業生提出申請,必須先經由國立金門高中初審後,將考生申請資料提報教育局複審,縣政府教育局完成複審後,再將考生報考資料提報教育部彙整,教育部將考生資料轉至聯保會,遇資格疑義案件提會討論決議。
本縣獲核定師資培育公費生名額及科系分別有: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化學系、地球科學系、地理系,以上各1名額。
國立台北教育大學-特殊教育學系、心理與諮商學系、音樂學系,以上各1名額。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藝術與設計學系(設計組)1名額。
台北巿立教育大學-數學學系1名額。
國立台中教育大學-語文教育學系、幼兒教育學系,以上各1名額。
縣府教育局表示,按教育部規定凡合於申請保送資格者,報名保送甄試之學生,均應報考大學入學考試中心100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另報名保送甄試之學生選填音樂學系、藝術與設計學系(設計組)之學生,除參加學科能力測驗外,應另參加100學年度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所舉辦之術科測驗。
縣府教育局提醒,教育部100學年度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國(市)立師範及教育大學保送甄試提前辦理唱名分發作業,是為解決多年來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保送生重複錄取的問題,有關變革如下:
(1)符合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師資保送報考資格之應屆畢業生,在99年12月9到16日可向原就讀學校提出報考申請。(2)凡經錄取者,無論放棄與否,一律不得參加100學年度大學甄選入學個人申請第一階段篩選。(3)凡經錄取者,須於規定期限內向錄取學校聲明放棄,始得參加100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
縣府教育局表示,該項甄試簡章業已於99年11月17日公布於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網頁,考生請逕行上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或臺北市立教育大學之網站下載甄試簡章及報名表件。網址:教育部中部辦公室http://www.tpde.edu.tw,臺北市立教育大學http://www.tmue.edu.tw。
參加甄試報名程序,離島地區考生類,由學校初審後在99年12月30日前將考生資料報縣政府複審,縣政府教育局(處)在100年1月12日前將考生資料轉送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核轉學生名冊送至聯合保送甄試委員會(臺北市立教育大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