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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願服務聯繫會報》志工天使心方天吉肯定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碧蓮/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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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府召開第二次志願服務聯繫會報,由社會局長方天吉主持。(翁碧蓮攝)

縣府召開第二次志願服務聯繫會報,由社會局長方天吉主持。(翁碧蓮攝)

金門縣政府昨召開99年度第二次志願服務聯繫會報,邀集相關單位針對志願服務相關業務進行溝通研討及意見交換。縣府社會局長方天吉肯定志工服務團隊擁抱「志工情」,展現「天使心」,燃燒自己照亮別人之情操,同時鼓勵鄉親投入志願服務行列,散播愛的種子。
 第二次志願服務聯繫會報昨上午9時30分假縣府第三會議室召開,由社會局長方天吉主持,與會包括有衛生局、消防局、文化局、金管處、大同之家、各鄉鎮公所、各社區、婦權會、身心障礙者家長協會、婦女會、外配中心等等機關社區及鄉鎮公所。
 會中首由社會局、各單位依序提出業務報告,以及進行提案討論、臨時動議等等,其中提案部份,由社會局提案一,「為100年度志願服務統一保險案」。照案通過後依政府採購法辦理公開招標,該案招標後,中央單位若有需要亦可參與投保。
 由金城鎮公所提案二:「請縣府對運用單位志願服務評鑑改為2年1次評鑑」,經討論決議若改為2年1次評鑑,資料之收集更為不易,因此決議維持每年1次評鑑。另外評鑑指標簡化,將採易行且符合志工隊運作之方式評鑑之。
提案三:「未領有志願服務手冊之志工保險辦理」,決議志工身分之認定,即為取得志願服務紀錄冊,志工之保險,不以100年1月1日為基準,只要志工取得志願服務紀錄冊之日,運用單位即可為志工辦理意外保險。其次鼓勵志工參與志工訓練以取得服務紀錄冊,以保障自身權益。
至於,臨時動議部份,金門縣立體育場提出「何謂退場機制,志工有否退場機制之訂定」,意即有些志工參與訓練取得志願服務紀錄冊,可是許久未參與服務或有意願但目前沒時間參與服務,將如何處理。經會中決議志工隊均有訂定志願服務組織準則,依組織準則認定標準由各志工單位自行審核。
有關「建請縣府每年辦理兩次志工基礎及特殊訓練」,經會中討論,由縣府每年均委請社區社團提計畫向內政部申請經費辦理志工基礎及特殊訓練,若有不足,縣府再自行辦理。針對未來努力方向,各單位亦研訂工作重點,包括有成長訓練、召募更多熱心人士加入志工行列等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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