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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家戶配酒敲定時程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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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一百年春節家戶配酒會議昨召開,由縣府主任秘書盧志輝主持。(李增汪攝)

金門縣一百年春節家戶配酒會議昨召開,由縣府主任秘書盧志輝主持。(李增汪攝)

金門縣一百年春節家戶配酒,敲定於民國一百年一月三日至十一日,在五鄉鎮陸續配售作業;配售酒品,為一公升五十三度特選金門高粱酒一打(二箱)共計十二瓶,總價新台幣四千八百元整。
金門縣政府為實質嘉惠縣民,因應春節期間縣民對金門高粱酒需求,便利鄉親購置金酒,特訂定金門縣一百年春節家戶配酒實施計畫。縣府昨並召開春節家戶配酒會議,由縣府主任秘書盧志輝主持,財政局長黃景舜及民政局專員林志國、主計室專員吳財龍、金酒公司行政副總經理游鴻程,以及鄉鎮公所、戶政所、村里長等出席參加。
會中針對春節家戶配酒酒品派送時程、作業費等進行討論。縣府主任秘書盧志輝也感謝村里長及鄉鎮公所、戶政所、金酒公司的配合和努力。
 這項春節家戶配酒,各鄉鎮配售日期分別為:金沙鎮│民國一百年一月三日至五日;金寧鄉│民國一百年一月四日至六日;金城鎮│民國一百年一月五日至七日;烈嶼鄉│民國一百年一月六日至八日;金湖鎮│民國一百年一月九日至十一日。春節家戶配酒以今年十二月六日為戶籍作業基準日。配售對象如下:
一、一百年二月三日年滿二十歲以上,且設籍金門縣滿一年者(於九十九年二月三日前設籍金門縣),但經戶政事務所依法將其戶籍遷至戶政事務所者,不符合配售資格。
二、於一百年二月三日年滿二十歲以上,且實際居住金門縣滿一年以上,受限於戶籍法等規定未能設籍金門縣,且其配偶符合春節家戶配酒實施計畫配售對象一、之規定者。
三、長期居住金門縣但受限於戶籍法等規定未取得戶籍之二位民眾(金湖鎮二位)。
四、各鄉鎮鄰長、調解會委員加配一份。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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