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局辦廢棄物違法案件稽查說明會
金門縣環保局昨日辦理「廢棄物違法案件之處理及稽查」說明會,邀集地區警察單位、金門岸巡總隊、各鄉鎮公所等金門縣處理廢棄物非法棄置案件執法相關單位代表參與,透過金門地檢署檢察官席時英、環保署環境督察大隊長馮國鑫等專家學者的精闢解說與執法技巧傳授,進一步瞭解如何處理廢棄物違法案件,以加強稽查技術及處理觀念,提升行政處理效能。
該項會議於昨日上午在環保局會議室舉行,由環保局長楊世宏主持,包括:環保局、縣警局與金城警分局、金城派出所、金寧分駐所、烈嶼分駐所、金湖警分局、金湖派出所、金沙分駐所,金門國家公園警察隊、金門岸巡總隊,及金城、金湖、金沙、金寧、烈嶼鄉鎮公所環保課(隊)代表近五十人到場參加。
說明會並特別邀請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席時英講授「廢棄物違法案件之移送程序及要件」,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馮國鑫隊長主講「廢棄物違法案件處理實例及稽查技巧」等課程,以加強相關稽查人員之稽查技巧、提升處理效率。
環保局長楊世宏表示,目前金門縣轄區內仍有部分民眾任意丟棄生活垃圾因而製造髒亂點,且近期常有業者將一般事業廢棄物(如營建廢棄物及廢酒糟等)任意棄置,此外部分業者亦有未按時申報之行為,這些問題常造成相關稽查人力之負擔。因此環保局決定辦理此次「廢棄物違法案件之處理及稽查」課程,期望藉由此課程之辦理,加強相關稽查人員之稽查技巧及處理效率,並對需移送案件之移送方式及其要件加以瞭解,進而提升相關人員之素質並減輕人力之負荷。
此外,當業者或民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時即會遭受處分,但若其中涉及刑事責任者,如處有期徒刑時,便會將案件移送至地檢署偵辦,另對於受處罰鍰而拒不繳納者,亦會移送強制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