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車禍重傷查驗有無酒駕
針對日昨晚間發生一起員警駕駛自小客車撞及榜林圓環的車禍,縣警局指出,由於重傷的吳員仍加裝呼吸器接受治療中,是否為酒後駕車肇事,已由署立金門醫院依規定作抽血檢驗,尚待檢驗結果出爐,希望在事實真象釐清之前,外界不要妄加臆測。如確有違法違紀情事屬實者,將依規定辦理,絕不寬貸。
縣警局指出,16日凌晨2時44分該局勤務指揮中心110電話接獲民眾報案,稱金寧鄉伯玉路榜林圓環上發現自小客D5-0467乙部自撞,車內有人受傷,請求派員協助處理。接獲報案後,該局隨即指派轄區金城分局派員前往現場處理,經查車內人員為該局勤務指揮中心警員吳○○(輪休),於2時42分許於前述路段發生事故,經消防局人員緊急送往署立金門醫院急診,初步診斷吳員手腳、肋骨等多處骨折,尚無生命危險,現場亦無他人傷亡。
縣警局指出,對於員警車禍肇事部分,已由金城分局依法受理,並依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調查中。有關是否為酒後駕車肇事等情節,因吳員加裝呼吸器接受治療中,身體狀況虛弱,無法正常言語,已由署立金門醫院依規定作抽血檢驗,尚待檢驗結果出爐。縣警局指出,局長柯昌良一向嚴格禁止員警酒後駕車或任何違反風紀規定之行為發生,違反規定者均一律從嚴議處。由於目前當事人仍接受緊急醫療中,希望在事實真象釐清之前,外界不要妄加臆測。該局除持續瞭解案情外,如吳員確有違法違紀情事屬實者,將依規定追究刑事、行政責任,絕不寬貸。該局也會持續落實員警風紀之督考與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