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乎你知》推銷消防器材應防訛財
近來有民眾向議員許玉昭反映,有不肖消防器材商藉由誆稱「消防人員」身分,伺機於偏僻鄉間推銷瓦斯防爆器材牟利。消防局提醒消防局人員於從事外勤勤務之各項作為時,均應著整齊制服以資識別,若民眾發現有人假冒消防局名義在外訛騙之情事,可向消防局(電話:324021)或當地消防分隊通報檢舉,並由消防局通報警方依法偵辦。
年關將屆,有關瓦斯使用安全,又成為熱門話題。近來有民眾向許玉昭議員反映,邇來坊間有不肖消防器材商假冒消防人員身分,伺機於偏僻鄉間推銷瓦斯防爆器材,矇騙不知情人士,並誇大其辭,強力推銷瓦斯防爆器之效用,以隨機賺取不法金錢,經許議員向金門縣消防局反映,並詢問有無此一情事。
據金門縣消防局表示,若為應實施自衛消防編組之場所,只要防火管理人於演練前填報自衛消防編組演練提報單,消防分隊將派員前往指導;若為一般社區民眾,需要辦理消防宣導之活動,則可至轄區分隊洽詢。消防局同仁前往實施宣導時,均著整齊制服以資識別,且為義務性質,更不可能媒介或推銷消防器材,民眾應可明顯區別,對於非消防人員之宣導可以拒絕。未來將加強由各消防分隊前往轄內的機關團體宣導,以杜絕不法。
消防局提醒,消防局人員於從事外勤勤務之各項作為時,均著整齊制服以資識別,消防志工配合執行勤務時則依規定配戴證件,絕不會向民眾媒介或推銷任何消防器材,民眾應可明顯區別。對於非消防人員之推銷宣導消防器材時,可以拒絕,若有民眾發現假冒消防人員之情事可向消防局(電話:324021)或當地消防分隊通報檢舉,並由消防局通報警方依法偵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