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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健康護照即起受理申辦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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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申請了嗎?金門縣體育運動健康護照邀請您來作伴!為配合2011金門馬拉松賽舉辦,由金門縣政府、金門體育會共同製作體育運動健康護照,自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地點在縣立體育館運動籌備處(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261號1樓),聯絡電話:082-311229,申請資料需附彩色二吋人頭照片一張。
 由金門縣政府、金門體育會共同製作體育運動健康護照,主要規則如下:
 一、金門縣為推展全民運動,促進國民健康體能,鼓勵民眾參與運動,特訂定本辦法。
 二、申請體育運動健康護照時,請提供個人半身二吋彩色照片一張,至縣立體育館運動籌備處申請。
 三、體育運動健康護照登錄範圍:(一)凡金門縣政府主辦之體育活動。(二)凡金門縣立體育場主辦之體育活動。(三)凡金門體育會主辦之體育活動。
 四、持有體育運動健康護照者,參與第三條之單位所主辦之活動時,請當場主動出示護照,以備主辦單位登錄(每次活動以登錄一次為限)或為識別之證明。活動過後一概不受理補登錄。
 五、凡持有體育運動健康護照者,有優先參與第三條之單位所舉辦相關體育活動。
 六、獎勵方面:
(一)持有體育運動健康護照者,累積登錄次數達第十次、第二十次、第三十次時,可於年度六月三十日前,得向金門體育會提出申請獎勵(申請獎勵應填寫金門體育會制定之表格)。
(1)達十次時:經委員會審核通過,於年度地區體育節表揚大會獲頒運動健康獎狀乙幀。
(2)達二十次時:經委員會審核通過,於年度地區體育節表揚大會獲頒運動健康獎盃乙座。
(3)達三十次時:經委員會審核通過,於年度地區體育節表揚大會獲頒運動健康榮譽運動服一套及獎牌乙幀。而獎勵登錄次數最高為三十次,如超過三十次,以重新登錄重新獎勵,例如:達到四十次時以十次計,五十次時以二十次計…,以此循環。
七、審核方式:設審核委員,邀請金門縣體育績優獎勵實施要點評審委員兼任之。
 八、本護照除供為個人參與運動之登錄外,如第三條之主辦單位,在舉辦活動時提出需要以本護照作為識別之認證時,參加者必須配合,主動出示本護照供大會認證。
 九、本護照如登錄滿格或遺失,可申請補發。唯每本仍酌收工本費新台幣三十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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