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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男出國旅遊應事先報核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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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要利用假期出國旅遊的民國八十一年次(含)以前出生,具有役男身分的地區青年學子可要注意了,內政部役政署提醒役男如要出境,應事先向各鄉、鎮、市、區公所兵役課申請核准,以免屆時造成困擾,影響遊興。
 依據「兵役法施行法」第四十八條,以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四條規定,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的出境應經核准,今年起八十一年次男子,即屆十九歲役男身分,在出國以前都要依規定先申辦核准出境手續,否則等到出國當天到了機場,被境管人員查驗發現自己是役男身分,卻未申辦出境核准手續,那美好的出國計畫可能就得泡湯了。
 因此,十九歲役男出國前應持護照、身分證、印章等,到各鄉、鎮、市、區公所兵役課辦理,若委託他人代辦,則受委託人要準備身分證、印章,此外,未滿二十歲的役男,依民法規定還未成年,應準備監護人的身分證及印章。
 另外,現就讀國內學校二十歲以上在學緩徵役男,可直接向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http://www.immigration.gov.tw/)申請或以網路方式申請出境。
 有關役齡男子出國(包括就學及觀光)相關事宜,可至內政部役政署網站(http://www.nca.gov.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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