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處放寬農舍建管規定
瞭解民眾興建農舍迫切需求,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業已比照金門縣政府規定,調整計畫範圍內農地建蔽率、農舍高度等相關規定,並報經內政部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審議獲原則同意,於2月起辦理草案公開展覽三十天,並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即可實施新制,對計畫範圍居民及土地權益人是一大利多。
該項保護利用管制原則第六條草案,修正重點包括:(1)民國89年1月28日以前依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6條第1項第3款規定取得之舊農地,新建農舍建蔽率自10%提高至30%。(2)首度援引「生態補償精神」賦予特別景觀區私有農地,得有10%建蔽率可移出發展權,併計興建農舍。(3)農舍建築高度放寬至三層樓或簷高10.5公尺,總樓地板面積放寬至350平方公尺,與計畫道路境界線距離縮至8公尺等項;上述新制已於99.11.17提報審議通過,目前同步進行公開展覽程序,俟層轉行政院核定後即公告實施。
金管處表示,目前計畫書草案及農舍建管規定修正草案正依程序辦理公開展覽,民眾可至管理處行政中心、福建省政府、金門縣政府及各鄉鎮公所參閱,另為收集民眾意見,將於2月22日在金門大學觀光系階梯教室舉辦說明會。倘民眾尚有異議亦可送交書面意見,金管處將於公展結束後,彙集民眾意見,敦聘學者專家、地方政府及地方議會代表(在地比例佔三分之二),會同本處專案審議做成處理意見併同二通草案在100年3月底前陳報內政部審議。
據了解,通盤檢討以「以地易地」、「國土空間分區調整」以及「分級分類管理」三項調整原則進行草案修正,並配合地方開發需要及李縣長政見,調整三處劃出範圍計達49公頃,包括烈嶼青岐、東崗地區及古寧頭縣有地供興建國宅;另因應社區公共需求及觀光遊憩開發,調整分區用地別亦有7處共229公頃,變動幅度達7%,多處因應聚落發展需求調整用地,以提高建蔽率及民眾利用土地彈性,已妥適處理二通公開徵求意見期間人民機關團體建議內容。
至於新近金門縣政府研提之開發規劃案如金門酒廠擴廠案,金管處表示,金酒產業係地方重大建設,如縣政府初步完成私有土地整合,將比照金湖綜合體育館模式,採專案變更報請內政部同意,審議時程約六個月內可完成,較符時效;另金沙鎮影視城可配合楓香林遊憩區,以及金城鎮高爾夫球場等兩件規劃構想,因投資規模已達離島重大建設計畫認定標準,開發土地面積0.5公頃或新台幣一億元以上,金門縣政府依程序可以請行政院經建會審議認定為重大投資項目,再依法全力配合專案辦理,以增加中央對金門的資源投注。
金管處指出,目前公展草案以外,鄉親若有利於金門地方發展之建議,亦可提出書面建議,將於專案審議小組會議與各鄉鎮及民代會代表共同研析,可兩案併陳層轉內政部審議。金管處已說服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同意,著手設計發展權移轉彈性機制,突破土地僵固性限制,以確保居民土地開發權益及提昇整體環境品質,力求與地方鄉親共謀金門永續發展,希望共同打造金門瑰麗遠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