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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港區功能縣府擬在料羅港設貨櫃集散站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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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長李沃士昨主持料羅港區規劃設置貨櫃集散站及土地取得研商會議。(楊水詠攝)

縣長李沃士昨主持料羅港區規劃設置貨櫃集散站及土地取得研商會議。(楊水詠攝)

 隨著近年來貨運量增加,以及因應裝卸貨櫃化之趨勢。縣政府昨天召開會議研商料羅港區設置貨櫃集散站規劃及土地取得相關事宜,並獲得軍方和國有產財局的配合與支持,縣長李沃士表示,在後ECFA時期會有很多貨物商品,從金門轉運到大陸沿岸;所以,料羅港扮演著很重要角色,應未雨綢繆,盡早做好港區貨櫃集散站規劃,使兩岸海上貨物運輸越走越方便。
 縣府研商料羅港區設置貨櫃集散站規劃及土地取得相關事宜會議昨天下午三時三十分,假縣府第一會議室舉行,縣長李沃士主持和聽取港務處規劃草案簡報,他表示,貨櫃應在港區外作業,讓港區作業與貨櫃管理分開,以符港埠實際發展需求,並讓港區裝卸作業及交通運作更順暢。
 港務處處長吳世榮在簡報時表示,料羅港港區面積狹小,近年來貨運量增加,現行貨櫃集散站規劃於港區內已佔用過多港區面積,各式作業車輛穿梭於碼頭,車流動線規劃困難。因此,為因應裝卸貨櫃化之趨勢,需規劃貨櫃集散站俾利動線規劃,所以需向港區外鄰近區域尋求土地以規劃貨櫃集散站。
 在貨櫃集散站規劃構想,港務處初步考量以甲、乙兩區作為貨櫃集散站預定地;戊區作為停車場預定地,以減少非作業車輛進入港區。至於丙、丁兩區私有土地甚多,但多人共有、設定他項權力、地主移居新加坡等因素,執行難度高,可做為備案。
 而貨櫃集散站所需土地的取得,港務處提出向國有財產局或軍備局辦理國有地撥用、變更管理機關向林務所取得縣有地;需辦理土地使用變更,更改為機關用地或港埠用地;或以合作方式向民眾取得使用同意。規劃的戊地位於料羅港崗哨前三角形區域,建議現階段先採停車場規劃。
 另外,港務處在規劃貨櫃集散站提出五個地區,甲地作為貨櫃堆置場、丙地為甲地之備案;乙地為貨櫃拆裝場、丁地為乙地之備案;戊地則規劃為停車場,提供作業人員停車之需,解決港區交通擁塞之困境。至於貨櫃堆置場與拆裝場建置計畫,俟辦理使用分區變更、國有土地撥用之後,將委託廠商辦理規劃設計事宜,按計畫發包施作,俾期如質完成建置,並取得海關及安檢單位共識,建立標準作業模式,提升服務水準。
 縣長李沃士對於料羅港區設置貨櫃集散站規劃及土地取得相關事宜,他要求應先做好料羅港區配置規劃,並與海關單位做好協調工作;以甲地優先規劃使用,所需場地盡快循都市計畫辦理土地變更。至於規劃的戊地,則朝撥用來做,並與海軍小艇隊來協商,讓港區規劃使用更完整,也提升海軍官兵弟兄生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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