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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患質疑醫療問題署金提出說明

發布日期:
記者: 張建騰/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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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台北服務處從三件後送案例中訪察到患者或家屬對署立金門醫院的醫療產生質疑,包括沒看出骨折?沒看出肝腫瘤?
 署金的回應是:病患病情常見有複雜情形,不易由「新聞」披露得其全貌;建議進一步雙方溝通,或透過衛生局協調以釐清真相。
 根據金門縣政府台北服務處提供的訊息,今年一月九日,有一個十歲的鄭姓女孩在金湖鎮摔倒,左腳受傷。黃姓醫師判讀是「沒看出有骨折」,但住院三、四天後情況沒好轉;家屬要求再照一次X光,這次黃醫師看出左腳骨頭內側有長約三十公分、外側長約十四公分的裂傷。
 家屬懷疑醫師未能於第一次照X光時就判讀出骨頭裂傷,「延誤小女孩治療時機」,害她得搭機轉診至高雄榮總住院,打上石膏,須花三個月固定骨折患處,否則會有長短腳之虞。
 金門醫院表示,醫師在第一時間就已經發現骨折!對這一個案例,署立金門醫院已向衛生局回覆:醫師診斷時懷疑為遠端脛骨骨折併生長板骨折,因懷疑外側韌帶斷裂,故安排於十三日進行超音波檢查;檢查報告顯示內踝骨折,因而再次安排X光檢查。為求謹慎,醫師建議小女孩轉診至台灣的大醫院進行磁振造影(MRI)」。醫師自認「過程皆依正常醫療程序給予必要之處置,並無延誤或不當之情事」。
 另一個案例,四十四歲的呂姓金湖鎮民因腹部疼痛,於春節前到金門醫院急診,醫師研判是「胃食道逆流」,要他吃藥回家休養。病患於二、三天後回診,醫生要他轉急診,結果檢查出盲腸炎。
 本來以為是小手術,但進開刀房後開刀長達三個多小時,因為盲腸已發炎破裂糜爛,感染胃腸。為免引發腹膜炎,患者於二月一日後送台北榮總;經緊急開刀,腹部開一個二、三十公分大傷口清創,才穩定下來。
 對於上述這個案例,金門醫院表示,病患的盲腸炎並不是一個典型的案例,痛的位置不在右下腹部;最初幫他看診的醫師發現有胃食道逆流,就對症加以診治。
 病患回診後,醫師發現盲腸炎,並給予必要的處置;由於患者患部有臭味,醫師懷疑大腸有破裂,才會花很多時間尋找有沒有破洞。
 病患轉診榮總後,榮總醫師也和署金的主治醫師有同樣的見解,但同樣花了二、三小時,並沒有找到破洞。經兩院醫師討論的結果,就是患者的盲腸炎嚴重發炎所致。署金表示,病患的轉診是由該院安排的,主治醫師仍持續關心轉出病人的情況。
 另外還一個案例,六十五歲的李姓金寧鄉民於一月三十日因腹部不適,至署金醫院掛急診。醫師診查後告訴她,應該是天氣寒冷造成身體不舒服,要她照X光、心電圖及吃藥;病患覺得舒服一點了,就讓她回家。
 二月七日晚上,病患開始有咳血及拉血便的症狀。次日一早回診,醫師請她再照X光、心電圖及開兩種藥吃,告訴她「有問題」再回診即請她回家,卻沒有進一步告知患了何種病,或要她住院進一步診查。
 家屬認為不對勁,當天下午即帶她搭機赴台灣,並至新店慈濟醫院診查,當即發現已罹患「肝腫瘤」第三期,無法動手術,只能使用標靶治癌藥治療。家屬質疑署金醫院兩次醫師檢查,何以未能發覺異狀。
 最後這一案例,署金昨天才經由口頭告知,還在了解中。
 金門縣政府台北服務處主任陳永富表示,患者對署金醫師的質疑,也許是出於對醫療程序的不了解,或出於醫師對病情的說明不清楚,導致患者「誤會」;但依患者與家屬口述的情節,仍值得署金醫院檢討。
 對於上述三個案例,金門醫院透過發言機制,做了以下三點說明:
其一:病患病情常見有複雜情形,不易由新聞披露得其全貌,建議進一步由雙方進行溝通,或透過衛生局協調,以釐清真相。
 其二:基於保護病患隱私原則,院方很願意和病患與家屬做說明與溝通,但是透過媒體的說明,顯然不是很好的方式。
 其三:署立金門醫院致力於病人安全維護與提供良好醫療品質,歷年來各項醫療指標調查,皆能持續改善與提昇,但努力空間仍存在,全體同仁會繼續努力。
 署立金門醫院表示,病人或家屬如果對醫療服務有所不滿或有所建議,可以打申訴電話給金門醫院社服室(331960),或在署金網站(www.kmhp.doh.gov.tw/)的「院長信箱」中留言,又或是請衛生局(332668)介入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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