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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光天使點燈專案教育局召開說明會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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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門縣九十九學年度第二學期夜光天使點燈專案實施計畫說明會日昨舉行,由教育局長李再杭主持。(李增汪攝)

金門縣九十九學年度第二學期夜光天使點燈專案實施計畫說明會日昨舉行,由教育局長李再杭主持。(李增汪攝)

 教育部核頒「九十九學年度第二學期夜光天使點燈專案計畫」期程為一百年三月十五日至六月三十日,合計一百五十個小時。金門縣政府教育局表示,有意申辦單位請速依規定召開學校專案會議,並備齊相關資料(完成用印),一式二份含光碟,於二月二十四日下班前逕送金門家庭教育中心李旼燕(電話:312843)彙整,俾統一函送教育部申請。
 金門縣政府教育局也於日昨,在金門家庭教育中心召開金門縣九十九學年度第二學期夜光天使點燈專案實施計畫說明會,並由教育局長李再杭主持。
 李再杭指出,教育部為強化弱勢家庭國小學童之教育扶助,而目前政府相關課後照顧服務時間都於晚上六點前即結束,為免家中乏人照顧之學童於課後照顧時間結束之後在外流連,造成身心發展與安全之隱憂。因此,教育部並再核頒「九十九學年度第二學期夜光天使點燈專案計畫」。
夜光天使點燈專案計畫,實施對象以國小階段學童經學校召開小組會議(由校長主持,得邀請輔導主任、專任輔導教師、導師、家長會長或家長會代表,如有社工人員亦得邀請其參與)認定並作成詳實會議紀錄,確屬低收入、單親、失親、隔代教養等之經濟弱勢家庭國小學童,且下課後確實無人予以照顧,以致有影響其身心健康與發展之虞者。
李再杭並表示,如社區未有學校承辦,方得由登記立案之民間社團、文教基金會、宗教團體等單位辦理。地方政府將依計畫經費概算表之標準,檢具各據點計畫及預算表報提出申請。相關訊息刊登於教育局及家庭教育中心網站。
至於辦理時間於學期期間每週至少擇三天、共計十小時,週一至週五課後時間辦理(每天起訖時間由辦理單位決定)。每天最遲至夜間二十一時止。招收人數:每班以十八、十五、十人為學生編列基準。辦理期間自三月十五日起至一百年六月三十日止。
李再杭也表示,夜光天使點燈專案計畫,主要係提供孩子在安全、愛與關懷的環境中,課程內容不以課業輔導為原則,以親職子職教育、代間教育、親子共讀、文化藝術教育、品格教育、生命教育、生活教育(如學習做家事)、生涯發展等為學習活動主軸,可採繪本欣賞、影片欣賞、說故事、口述歷史、美勞、運動、或伴讀(寫)作業等方式進行。
 而為增進學生家長親職教育知能與教養責任,各辦理據點每期至少須規劃辦理二次相關家長參與之學習成長活動,並請家長於同意書內簽署同意配合每期至少參加一次親子互動成長課程。每期到校擔任志工至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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