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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管束通緝犯解送歸案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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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籍蘇姓男子於未成年時因案交付保護管束,由於未向保護官報到,經台南地方法院於今年二月十日發布保護管束協尋通緝,金城警分局金城派出所於偵辦一件傷害糾紛案時,經由警用M-Police電腦過濾查詢時發現,並依法將他解送往台南地方法院歸案。
 金城警分局金城派出所是於26日晚間據報前往中興路網咖店處理傷害糾紛案,經現場縝密蒐證及調閱相關錄影監視器畫面後,循線通知相關當事人於27日當日下午到所說明。
 而負責偵辦的員警吳孟修、鄭勝男等2員發現當事人之一的蘇○○(79年次,今年21歲,台南市人),神情怪異,十分可疑,經透過警用M-Police電腦進一步過濾查詢,發現該蘇姓男子為一保護管束協尋通緝犯。
 於警訊中蘇○○坦承未滿二十歲時因犯案經法院台南少年法庭裁定交付保護管束,由於未向保護官報到,而遭台南地方法院發布保護管束協尋通緝。金城警方並於當日將蘇○○送往台南地方法院歸案。
金城分局分局長陳春周對於偵辦的員警能有效運用警用M-Police電腦過濾查詢,順利查獲通緝犯,表示嘉勉。他也表示,警方偵辦各類案件,均秉持著科學辦案抽絲剝繭之精神,毋枉毋縱,他也要求員警應善加運用最新科學儀器等辦案利器,實施相關查詢及採證,以有效打擊犯罪,維護地區之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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