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建中涉賄選初審判刑
縣議會副議長許建中競選縣議員涉嫌賄選,被金門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2月,褫奪公權4年。
金門地方法院判決主文指出,許建中對於有投票權之人,期約賄賂,而約其投票權為一定之行使,處有期徒刑3年2月,褫奪公權4年。
對於賄選被判刑,許建中表示不服。他說,他並沒有向選民買票,地院審判不符證據法則,有「入人於罪」之嫌,收到判決書後,一定會提起上訴,爭取還給清白。
縣議會副議長許建中競選縣議員涉嫌賄選,被金門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2月,褫奪公權4年。
金門地方法院判決主文指出,許建中對於有投票權之人,期約賄賂,而約其投票權為一定之行使,處有期徒刑3年2月,褫奪公權4年。
對於賄選被判刑,許建中表示不服。他說,他並沒有向選民買票,地院審判不符證據法則,有「入人於罪」之嫌,收到判決書後,一定會提起上訴,爭取還給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