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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保生12日公開唱名分發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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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預定於一百年三月十二日(星期六)在縣府大禮堂辦理「一百學年度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國(市)立師範及教育大學聯合保送甄試」第一次公開唱名分發。
 縣府教育局表示,當天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九時三十分為報到時間,請符合現場唱名分發資格之學生,當日務必攜本人之國民身分證正本(或具照片及身分證統一編號之有效證件)及印章至會場報到;若委託他人代為參加者,亦請受委託人務必攜帶「唱名分發委託書」、受委託人之國民身分證正本(或具照片及身分證統一編號之有效證件)及印章代為辦理。當日上午九時四十分至十時進行「現場唱名分發說明會」,上午十時正式進行「公開唱名分發作業」。
教育局指出,為利本次分發作業順遂,「一百學年度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國(市)立師範及教育大學聯合保送甄試委員會」特委請國立新竹教育大學鄭淵全教務長及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許天維教務長等二位監發委員蒞金,全程督辦本次分發作業,期能透過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分發,以提昇本縣離島師資水平。
教育局指出,當天公開唱名分發作業將依據學生「學測總級分」高低依序進行,若學測總級分相同時,則依「一百學年度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國(市)立師範及教育大學聯合保送甄試簡章」訂定之各學校科系同分參酌科目排序,惟所有成績比較後仍無法分出先後順序時,採現場抽籤決定順序。
 分發順序先分發藝術類學系,再分發非藝術類學系(考生僅能擇一撕榜),唱名三次未到者,視同放棄分發資格,並即進行下一序號學生之唱名撕榜。現場若因學生志願科系已額滿而不接受唱名分發者(即現場還有名額,但不選填者),視同放棄分發資格,亦即連同放棄預定於一百年八月二十日舉行之第二次現場唱名遞補分發作業。惟一百年三月十二日有完成報到程序,而未獲撕榜機會之考生,得參加一百年八月二十日之現場唱名遞補分發作業。另三月十二日未到場又未能完成委託程序之考生,視同放棄一百年三月十二日及一百年八月二十日之唱名撕榜資格,請考生務必留意,以免權利損失。
縣府教育局提醒錄取考生,本年度凡經三月十二日第一次公開唱名分發錄取者,無論放棄與否,一律不得參加一百學年度大學甄選入學個人申請第一階段篩選;另須於規定期限內,向錄取學校聲明放棄,始得參加一百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請錄取之考生特別注意。
本年度分發名額共計十名,分別為國立師範大學化學系、地球科學系、地理學系、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特殊教育學系、心理與諮商學系、音樂學系、臺北市立教育大學數學系、國立新竹教育大學藝術與設計學系(設計組)、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語文教育學系、幼兒教育學系等五校十科系。(報考音樂學系、藝術與設計學系(設計組)之考生,務必參加大學術科考試,計分方式為學測總級分50%+術科50%。)。
符合錄取分發資格考生名單,共計一般類科八十一名、藝術類科音樂組二名及美術組三名。一般類科分別為國立金門高中盧懷浯、蔡承杰、曹育翔、陳怡安、謝惠翔、童紹軒、李易、李松錡、許涵嵋、王品賢、黃雍、楊浩平、蔡雨文、李柏毅、陳謙慧、楊曜瑜、莊勝文、李欣霓、許睎鈞、林彥均、許聿翰、李思萱、林蕙盈、王詩雅、陳達群、黃致遠、楊逸銓、吳成彥、王偈、周佳德、歐陽彬、謝承烜、吳真、許鴻筠、董育維、許德蓉、陳昱喬、莊啟筠、李柏緯、黃郁文、楊傑宇、翁嘉隆、黃子恬、李依潔、傅承源、吳佳怡、張又諳、張秀卉、陳易、陳子渝、黃宛宜、陳儀瑄、董慧雯、孫珮琳、周華容、許雯鈞、莊翕筑、顏士淳、王之言、張雲翔、黃柔穎、王詠莉、傅俞維、許博宇、許芳瑜、陳庭蓉、徐毅、吳倚儂、王薏雯、李佳蓉、張峻豪、黃敬亭、陳薇安、吳芹綺、張欣、莊柏軒、董晏廷、陳雯岭、張璧安、李元智、梁筱惟;藝術類科音樂組分別為國立金門高中許涵嵋、林彥均;藝術類科美術組分別為國立金門高中吳真、黃敬亭、許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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