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小自修學力鑑定七人應考
金門縣政府一百年度自學進修國民中、小學級畢業程度(含身心障礙國民)學力鑑定考試昨天舉辦,試場設在金城國中四樓教室;其中,報考國中學力鑑定有四人、國小學力鑑定有三人,總共七人,全部考試科目均及格(六十分)者,由縣府教育局發給國中、小畢業同等學力證書,具有同級正規學校畢業之同等資格。
此項自學進修國民中、小學級畢業程度(含身心障礙國民)學力鑑定考試,昨天上午八時起至下午三時五十分舉行;國中學力鑑定第一節考國文、第二節考數學、第三節考英語、第四節考社會、第五節考自然與生活科技。國小學力鑑定第一節考國語文、第二節考數學、第三節考社會、第四節考自然與生活科技。
縣府教育局主任督學陳金文昨天上午十時,在金城國中校長楊瑞松等人陪同巡視考場,秩序良好;陳金文表示,自學進修國中、小學力鑑定在鼓勵失學國民自學進修,使經由鑑定考試承認其具有國中、小學級畢業程度之學力;其中,國小自修學力鑑定應考資格年滿十四歲之國民(含取得台灣地區居留證或中華民國護照者)、國中自修學力鑑定須年滿十七歲(含取得台灣地區居留證或中華民國護照者),得應國中或國小畢業程度之學力鑑定考試。
由於自學進修國民中、小學級畢業程度(含身心障礙國民)學力鑑定考試規定改變,只要年滿十四歲和十七歲、取得台灣地區居留證或中華民國護照者均可應考;因此,今年七位考生中,就有四位外配參加,希望取得國中、小自修學力鑑定資格,在個人未來的學力更能往上,取得高中職、大學的學力資格,有著很好的工作發展和機會。
自學進修國中畢業程度考試題型有選擇、填充、配合題;其中,國文有作文、英文有閱讀浿驗題。國小部份也是有選擇、填充、配合及簡答題,國語文有閱讀測驗及寫短文。
一般各科目計分成績均以六十分為及格、一百分為滿分;全部考試科目及格者,由金門縣政府教育局發給國民中、小學畢業程度同等學力鑑定考試及格證書,證明其具有同級正規學校畢業之同等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