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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個資外洩被騙警局﹕可向賣家求償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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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眾上網購物因資料外洩而被騙,賣家也是有責任的,金門縣警察局指出,依據新修正的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未來凡賣家因交易資料未盡妥善保管責任下,因此而遭受詐騙的買家可向賣家求償。警方仍再次提醒民眾,網購時如對方(賣家)要求購買者前往操作ATM(自動提款機)更改結帳方式或提供個人資料等類似電話,可直接撥打警政署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證,以免上當受騙。
 縣警局刑警大隊指出,近年來很多民眾在各知名拍賣網站購物,在收到貨品後卻接到歹徒以「竄改來電顯示」假借客服手法來電詐騙,此類詐騙案件近來不斷發生,造成眾多民眾財產損失,而究其原因乃是因為民眾上網購買的資料外洩,造成民眾交易資料被歹徒完全掌握,進而造成民眾接獲「分期付款」手法之詐騙電話。
 有鑑於此,國內知名拍賣網站(如雅虎等)自去年開始,協助交易資料外洩之賣場或賣家提升其電腦資料安全防護能力,期能減少民眾因資料外洩而被騙。而拍賣網站在協助賣家提升防護能力時發現,有不少賣家其電腦根本未做任何防護,例如,雅虎奇摩拍賣網站欲幫資料外洩之其中一位賣家檢測其電腦安全強度,在依該賣家登錄資料住址尋找該賣家開店「店家」位置,發現位置是在人潮絡絡繹不絕的市場裏,在經過雅虎工程師檢測該賣家電腦安全防護能力時發現,該賣家電腦不但連最基本的防毒軟體沒有安裝,就連電腦作業軟體也是盜版,可以說該賣家電腦沒有任何安全防護力,也難怪買家交易資料外洩情況會這麼嚴重。
 金門刑大指出,由上述例子可知,部份賣家在「成本」的考量下,不願花費些許費用來提升自己電腦防護能力,但依新修正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9條(舊法為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8條)規定:非公務機關違反本法規定,致個人資料遭不法蒐集、處理、利用或其他侵害當事人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無故意或過失者,不在此限。也就是說,未來凡賣家因交易資料未盡妥善保管責任下,因此而遭受詐騙的買家可向賣家求償,警方也準備配合拍賣平台針對有漏洞的賣場或賣家進行檢測其安全防護能力。
 警方也呼籲各入口網站賣場之賣家,花費少許費用提高電腦資料安全防護能力是必要的,勿為省些許費用而造成未來因賠償責任而損失更多金錢。
 金門刑大表示,目前網路帳號遭冒名申辦或被盜用情形泛濫,單靠帳號、密碼認證實不足以因應現今網路犯罪,故建立第二道身分驗證實有其必要性,為避免網路身分容易被盜用以及安全機制不容易使用等問題,應推動網路實名制認證方式,強化網路交易安全機制,確保民眾權益。
 縣警局也再次提醒民眾,詐騙是「千騙、萬騙,不離ATM!」,各大購物賣場不會主動要求購買者更改結帳方式或提供個人資料,更不會要求你去操作ATM,若接到類似電話,可直接撥打警政署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證,亦可上該局網站「安全宣導專區」閱覽或參考相關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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