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警局前任局長涉貪吃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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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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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調查處組長陳書德向媒體說明調查林文全涉嫌侵占公務用酒等不法情事的偵辦過程。(莊煥寧攝)
金門縣警察局前任局長林文全在金門任職期間,涉及侵占公務用酒、蒐集親友發票核銷詐款以及侵吞公用茶葉退款等3項貪瀆不法,總計不法圖利近68萬元。福建省調查處於調查後,以涉嫌貪瀆移送金門地檢署偵辦,檢方複訊後裁定50萬元交保。
福建省調查處指出,於98年11月間接獲民眾檢舉金門縣警察局前局長林文全涉嫌貪瀆等情事,經調查並約談台灣、金門約50名證人後,發現林文全於96年5月至97年11月任職金門縣警察局局長期間,指示該局課室單位,以購置慰勞品、業務推廣需求及餐敘使用等名義簽辦購置第12任總統副總統就職紀念酒110打,作為公務用酒並發放所轄各單位使用,但卻指示所屬將公務用酒放置局長室倉庫並透過貨運公司將該等酒品運回臺灣供作己用或販售予在臺親友(1瓶450元賣600元),且運酒之託運費亦由公款報支,總計侵占及販售不法所得新台幣38萬2,758元及圖利運費3萬1,220元。
調查處追查還發現,林文全並且指示部屬將其個人或親友在臺灣消費單據辦理報核,無法核銷部分則要求部屬至當地商家索取憑證核銷,共詐領23萬3,920元之公款。
另外,縣警局購置公用茶葉後,林文全被指將配發給局長室及剩餘之公用茶葉以茶葉品質不良為由,私自持向原購茶行辦理退貨,將退貨款3萬元侵吞入己。
福建省調查處表示,林文全任職金門縣警察局長後調陞警政署警政委員,已在去年(99)年1月15日退休。福建省調查處於全案調查告一段落後,依貪污治罪移送金門地檢署,經金門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裁定50萬元交保候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