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火燒埔連傳1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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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鎗/金寧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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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節掃墓是相沿已久的習俗,民眾到郊區掃墓,燃燒雜草,不慎引起火燒埔,單是昨日至本報截稿為止,各鄉鎮就有高達十四件火燒埔,讓消防人員疲於奔命的「打火」,所幸未釀成大災害。消防局呼籲民眾於山林田野引火燃燒,需向消防單位提出許可申請,以免違反消防法而遭受處罰,嚴重一點而發生公共危險,還會吃上官司。
昨日火燒埔案件,大多是民眾因掃墓燃燒冥紙、雜草不慎引起的火燒埔,金城鎮有二件、金寧鄉六件、金湖鎮三件、金沙鎮二件、烈嶼鄉一件,各鄉鎮分隊的警消結合義消合力的「打火」,為撲滅「草埔火警」疲於奔命,忙個不停。
這十四起火燒埔案件,分別發生於金城賢聚往山前、金城莒光樓冠軍磁磚行附近、金寧有北山海邊、古寧北山車站往戰史館方向、南山慈湖路段、東坑附近、林厝和平廣場附近等六起、金湖有峰上天后宮附近、新塘垃圾場附近及成功釣蝦場附近等三起、金沙二起是陽沙路污水處理場一帶、環島北路警光會館附近等地,烈嶼一起,大小金門各鄉鎮一天下來計發生十四起火燒埔,讓消防員警及義消疲於奔命。
消防局表示,「火燒埔」不僅讓消防人員疲於奔命,且耗費社會成本、破壞自然環境生態及影響觀光業發展!倘若未能及時撲滅,足以危害民宅、軍營、雷區、彈藥庫,造成民眾生命財產的損失,附加引起的災害更是難以預料!並呼籲民眾於清明掃墓時謹記「四不二記得」,即雜草「不」亂燒、煙蒂「不」亂丟、冥紙「不」飛揚、爆竹「不」燃放;「記得」滅餘燼、「記得」收垃圾。
在墓地焚燒金紙應有人離火熄之觀念,風強時焚燒紙錢應以鐵網覆蓋、隨身攜帶裝滿水之容器以備不時之需,以防引發危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