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內二起酒駕五傷警局今起定期大執法
鑑於地區本(四)月份截至昨日為止即發生二件酒駕肇事案件,造成五人受傷,為防制酒後駕車肇事發生,縣警局持續配合內政部警政署規劃本(四)月份全國性擴大取締酒後駕車執法工作,於今(八)日、十四日、二十日、二十三日及二十九日等展開全縣性同步大執法,除了夜間取締酒駕勤務外,並於地區重要路段編排日間午後及晚間用餐時段勤務加強取締酒後駕車,縣警局局長蔡蒼柏並呼籲地區民眾勿酒後駕車,以身試法。
依據縣警局的統計資料,地區上(三)月份取締到案之酒後駕車計二十二件,與二月份二十二件相同,其中呼氣中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五五毫克(含)以上或酒後駕車肇事而遭以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者計有十件,佔取締件數的百分之四十五;另酒駕肇事案件三月份計有二件,與二月份二件相同未有減少,由違規及酒駕肇事數據顯示,地區駕駛人似乎未因該局加強取締酒駕違規勤務,而在飲酒後開車之違規且危險之駕駛行為有所節制,仍有部分駕駛人仍抱持僥倖心態,於酒後執意駕車,而發生車禍。
為了持續遏阻駕駛人酒後駕車違規行為發生,縣警局將持續配合警政署全國擴大取締酒後駕車執法工作,於八日(星期五)、十四日(星期四)、二十日(星期三)、二十三日(星期六)及二十九日(星期五),律定各分局及交通隊、保安隊等單位除了夜間取締酒駕勤務外,並於地區重要路段編排日間午後及晚間用餐時段勤務加強取締酒後駕車,以有效遏止酒後駕車及肇事行為。
縣警局表示,酒後駕車無形中已累積潛在的危險性,控制能力已不若未飲酒前之正常駕駛,一旦發生意外後,不是車毀、就是人員受傷,嚴重一點的甚至可能造成死亡,而警方取締酒後駕車勤務係屬於預防性工作,提醒地區駕駛朋友要有「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指定駕駛」等交通安全觀念,除了可免於受罰外,也才能「快樂出門、平安回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