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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後備軍人獎助學金受理申請

發布日期:
記者: 陳麗妤/金沙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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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鎮後備軍人輔導中心一百年獎助學金,四月十日起至四月二十五日止受理申請,凡居住金沙鎮內設籍滿一年之後備軍人子女,智育、操行以及獎助資格符合規定之金門地區之高中(職)、國中、國小之在學學生,於規定時間內,備妥相關文件,向各里輔導組或學校辦理。
金沙鎮後備軍人輔導中心設立宗旨在獎助金沙鎮後備軍人子女完成學業,分為獎學金及助學金兩部份。輔導中心敬請符合條件之申請人,請務必於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有任何疑問可洽各輔導組,汶沙里組長黃仁德電話0937606279、浦山里組長王崇帆電話0912719865、光前里組長張國財電話0919138415、西園里組長黃順來電話0922746380、官嶼里組長楊忠立電話0910326775、何斗里組長蔡顯貴電話0912769481、三山里組長王天賜電話0911883559、大洋里組長吳國文電話0932785435、中心秘書許建新電話0928607087。
金沙鎮後備軍人輔導中心一百年獎助學金之申請對象為,凡居住金沙鎮內設籍滿一年之後備軍人子女,現就讀金門地區之高中(職)、國中、國小之在學學生。高中(職)學生上學期智育總平均需達七十五分以上;國中組智育成績總平均需達八十分;國小組智育成績總平均需達八十五分,並且操行需列甲等以上。申請助學金者,除智育平均國小需達七十分、國中以上達六十分者,操行甲等以上,並為鎮公所證明之低收入戶。
金沙鎮後備軍人輔導中心表示,該申請要點經組長聯席會議修正通過後實施,後備軍人除役年齡,士兵三十六歲、士官及尉官五十歲、士官長及校官五十八歲。輔導中心將於截止日後召開會議審查,並依智育成績總平均高低錄取,遇成績相同者則依操行(綜合表現)成績之高低錄取。
獎學金名額,高中(職)各五名,每名新台幣壹仟伍百元整。國中組十名,每名新台幣壹仟元整。國小組高、中、低年級各八名,每名獎學金伍佰元整。助學金部份,高中(職)二人,每名新台幣參仟元整。國中組二人,每名新台幣貳仟元整。國小組三人,每名新台幣壹仟元整。國小組三人,每名新台幣壹仟元整(每一後備軍人於每一組別,以獎助壹名為限,國小各年級合算為同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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