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徵收法令研習百餘人充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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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水詠/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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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金門縣地政局承辦的一項「公地撥用及土地徵收法令及實務研習會」活動,昨天上午假自來水廠三樓會議室舉辦,有來自中央駐金各單位及縣府所屬單位員工一百餘人參加。縣府主任秘書盧志輝到場致詞及期勉,他希望參與人員藉由研習機會充電,而管理機關與地方機關也多多交流互動,並互相配合推動業務,以期順利取得土地和促使公共建設進步。
地政局表示,近年來金門地區各項公共建設的推動,很多單位都面臨用地取得之困擾,對於公有土地,需地單位多知道要循程序辦理撥用,對於私有土地,也都採取與土地所有權人協調方式取得。但於實際作業時,發現仍有很多使用需求單位恪於對相關法令規定及程序不熟悉,或人員的更迭經驗未能傳承而影響業務之推動。
而且,近年來軍方陸續釋出許多營區,有甚多撥用案件因計畫書缺漏不完備而需補正,影響後續計畫進行。因此,為協助各單位瞭解用地取得之相關規定,金門地政局邀請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科長候瓊林講授公地撥用之相關規定及業務流程,讓參與研習各單位人員嫻熟公地撥用及土地徵收法令,在實務操作更能順利完成任務。
在研習課程中,內政部地政司科長秦琤琤就土地徵收條例之規定來解說,希望藉由研習能協助各單位於日後辦理公地撥用或土地徵收時,能有廣泛之瞭解以推動業務。
金門地政局表示,對於私有土地部分,雖然縣府各需地單位都知道與土地所有權人以協議價購方式進行;但對於無法達成協議者,仍很少有依計畫辦理徵收者,主要係對於土地所有權人權益之尊重。如遇工程進行必需取得用地時,則在人民權益之保護與公益之間該如何進行,該依何程序辦理方符合法令之規定,有何應注意事項,各需地機關不能不有所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