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備軍人緩召受理申請
金門縣後備服務中心101年度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申請作業,即起受理申請,凡符合條件者,請儘速向服務機關、學校或鄉(鎮、市、區)公所兵役單位申請,逾時將不予受理。
金門縣後備服務中心表示,101年度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第四款(負家庭生計主要責任者)、第五款(無同父兄弟,而其父已年逾六十歲或死亡者,本人須年滿三十歲)、儘後召集第四款(同父兄弟中已有半數以上在營服役者),於100年4月1日起受理申請,緩召第四、五款申請時間至100年4月30日止,儘後召集第四款,申請時間至100年5月31日止,逾時不予受理。凡符合上述條件者,請依時攜帶相關證件至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辦理,如有疑慮,可洽金門縣後備服務中心,電話:(082)324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