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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長信箱視民眾投書縣府限期處理回復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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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府召開「縣長信箱回覆處理檢討會」,主任秘書盧志輝勉各單位確實做好民眾來函的回復工作,彰顯縣長信箱的功能。(莊煥寧攝)

 縣府召開「縣長信箱回覆處理檢討會」,主任秘書盧志輝勉各單位確實做好民眾來函的回復工作,彰顯縣長信箱的功能。(莊煥寧攝)

 「縣長信箱」在於提供民眾利用網路表達意見,增進民眾與政府間雙向溝通,縣長李沃士極為重視,縣府昨日召開「縣長信箱回復處理檢討會議」中,縣府主任秘書盧志輝也期許各業務單位要確實依權責做好各項民眾來函的回復工作,以消除民眾與政府的隔閡,彰顯縣長信箱的功能,提升為民服務的品質。
 「縣長信箱回復處理檢討會議」昨日下午在縣府第三會議室召開,由縣府主任秘書盧志輝主持,包括縣府行政室主任李錫回、研考室主任陳朝金,及縣府各局室處與附屬單位、鄉鎮公所、戶政事務所等單位登記桌人員或業務承辦人等出席參加。
 主任秘書盧志輝指出,縣長信箱也是縣府與縣民溝通的橋樑,攸關縣府為民服務的整體形象,縣長李沃士非常重視,也指示對於民眾投書分辦情形必須檢討追蹤。
 盧志輝也提醒各單位對於民眾來函內容,要以同理心看待問題,並依權責及作業流程確實回復民眾,並重視處理的原則、處理的時效、寫作技巧,以發揮各單位民意反映能力,彰顯縣長信箱的功能,提升為民服務品質。
 昨日會中,並由研考室針對縣長信箱作業要點暨相關錯誤態樣、常見錯誤態樣及新北市府研考會從各局處挑出六種不當回復案例等等提出說明與指導。
 同時也針對縣長處理時限(每案處理時限為五個工作天,如有涉及多單位者,主辦單位為八個工作天、協辦單位為五個工作天)、主辦單位(主管業務單位為主辦、二級機關為協辦,由主管業務單位彙整回復)、登記桌人員(上網登錄前加強最後檢視)、檢舉案件(如涉及危害公安需辦實勘,應告知處理情形)、滿意度調查機制(納入施政滿意度調查、並每月抽測)等議題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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