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免稅店申請九搶四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金城報導。
點閱率:400

 金門縣政府受理申請核發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設置同意評選案於四月二十九日截止受理申請,總共有九家廠商送件;經過縣府前(六日)天召開評選工作小組會議討論廠商基本資格後,全部送件廠商資格通過,另將擇期召開評審委員會評選出四家優勝廠商,並得視管制區空間增加優勝廠商家數,評選結果將另行公告。
 縣府財政局表示,申請核發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設置的廠商應符合實收資本額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之股份有限公司,以及雇用取得離島免稅購物店證照專責人員二人以上等二項基本資格,不符合基本資格之廠商,不列入評選。
 財政局表示,送件九家廠商中,有三家檢附影本未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書正本,且其中一家未檢附勞保資料證明已雇用取得離島免稅購物店證照專責人員二人以上;未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書正本部份,經核對經濟部商業司公示資料相符,會議決議符合基本資格。
 至於未檢附勞保資料廠商一家,財政局表示,會議決議限期補件,並於會後財政局承辦人員聯繫廠商發現,該廠商並未將資格文件封放入外包箱內,因而被誤認為外包箱封面紙,經查核也符合資格。
 財政局表示,此次送件的九家免稅店廠商資格全數通過,將擇期召開評審委員會評選優勝廠商,將評選優勝廠商四家並得視管制區空間增加優勝廠商家數,但優勝廠商總分平均不得低於七十分,評選結果將另行公告。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