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佔用騎樓警方將先勸導後開罰
針對商家佔用騎樓的行為,金城警分局金城派出所展開勸導,希望商家配合,還給過路人應有的行走空間。(照片由金城警分局提供)
針對市區主要道路部分騎樓遭到商家佔用,縣警局已要求各分局針對轄內民生路、民族路、民權路、中正路、復興路等市區道路騎樓、人行步道等加強整理,警方並呼籲商家勿將物品擺設於騎樓,而機車騎士應將機車停放於機車停車格內,還給過路人應有之行的空間。
鑑於地區市區主要道路,如金城鎮民生路、民權路、民族路,金湖鎮中正路、復興路等部分騎樓遭長期佔用,擺設物品致妨礙到民眾行的權益,另為解決市區機車停車問題,於民生路人行步道在不影響到行人通行之前提下劃設部分機車停車格,然卻有少數機車族未將機車停妥於機車停車格內,或部分機車停車格遭廢棄機車占用,為解決此現象,維護市容觀瞻,縣警局已責由金城、金湖二分局所屬派出所將針對上述道路加強整頓,初期先行勸導商家配合辦理,經屢勸不聽者,則依規定製單舉發。
縣警局交通隊表示,騎樓所有權雖屬商家所有,但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係屬道路之範圍,為供公眾通行的地方,若有於騎樓擺設物品之行為,係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在道路堆積、置放、設置或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或第十款規定:「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處罰新台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所以,請商家勿將商品擺放於騎樓致影響到行人通行,以避免遭受處罰。
縣警局局長蔡蒼柏指出,市容觀瞻為一個城鎮居住生活品質是否提升的一項指標,為提升地區民眾居住的生活品質,並讓來金旅遊之觀光客留下「美麗的金門」、「友善的金門」、「整潔的金門」的良好印象,特別呼籲地區商家配合,大家共同來尊重民眾行的權益,還給民眾應有的行走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