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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用工讀生低於基本工資將受罰縣府歡迎舉報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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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立金門大學學生反映工讀薪資大多不符合政府規定最低標準,金門縣政府昨日表示,雇主僱用工讀生低於基本工資,將遭最高新台幣二萬元罰鍰,縣府歡迎舉報以保障學生權益。
 金門大學學生昨天起在校園展開「還我98」連署簽名活動,抱怨有七成學生校外打工,每小時薪資約七十五元至八十元,未達政府規定基本工資九十八元,權益受到剝削,並準備將訴求讓總統馬英九重視。
 金門縣政府社會局長方天吉表示,已經派員了解,並將展開勞動條件查察,不容許工讀生的權益受損。
 方天吉指出,縣政府並未收到金大學生的舉報,如果學生提出舉報,將會派出勞工檢查員查察,以保障工讀學生權益,舉報專線電話是(082)373291。
 方天吉指出,依據勞動基準法規定,僱工不得低於基本工資,違法被查獲要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鍰,以保障勞工權益。方天吉並提醒雇主,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者,還要依勞基法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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