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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服處徵無薪服務組長

發布日期:
記者: 張建騰/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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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榮民服務處昨天公告徵聘「不支薪給」、沒有待遇的「社區服務組長」一員;工作地點在金湖地區。報名截止時間為六月十六日下午五時。
根據榮服處的公告,服務組長的待遇是按輔導會及「志願服務法」第16條規定,不支薪給或其他待遇,但可以發給交通補助費(包含交通補助費及誤餐費)。工作性質旨在增進社會公益,不以獲取報酬為目的。聘用日期為實際到職日起至100年12月31日止。
報名資格如下:一、必須籍設金門縣,家住金門縣,具榮民、榮眷身分。二、年齡必須滿20歲以上、55歲以下(45年6月1日以後出生者)。三、本項工作為專職工作,應徵人員不得為兼職(含黨職、民意代表、村里長、其他有固定職業者或投保職業保險),並須持有重型機車駕照。四、具電腦中文輸入能力。
欲報名者,必須親自持榮民證、身分證及駕照到榮服處辦理。甄試日期為六月二十三日。有意應徵者可洽專員盧平土(電話082-332062)。
甄審項目如下:電腦操作(中文輸入10字/分鐘)佔35%;論文筆試佔45%;口試(結合服務事項)佔20%。
遴選加分的規定如下:未支領退俸榮民加總分3分;支領退俸者加總分1分;其餘身分不加分。
工作內容如下:一、協助辦理榮民榮眷就養、就業、就學、就醫、善後暨各項服務照顧事項。二、協助推動社區服務及榮欣志工活動(含資料整理)。三、協助查核訪問、聯繫、慰問、服務照顧散居榮民及遺眷。四、聯繫服務區內社福資源,商請協助照顧榮民暨遺眷。五、協助處理及通報服務區內榮民榮眷緊急或突發事故(如善後、車禍、詐騙案等),需儘速趕赴現場協助處理,遇重要案件,立即通知榮服處派員前往處理。六、協助榮民榮眷申請退輔會、榮民榮眷基金會、地方政府或慈善機構之社會救助、福利事項。七、協助榮民服務處相關交待事項。
這一徵聘已公告昨天(六月十三日)已在金門勞服處網站公告;網址為「http://www.vac.gov.tw/vac_service/kinmen/home/index.asp」;將公告至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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