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在金門百年好合縣府獎助要點出爐
金門縣政府為推廣金門婚紗寫真以及朝向深度與主題性旅遊型態發展,營造優質的幸福金門觀光意象,吸引國內外的新人以及遊客來金旅遊,並助益金門縣觀光事業,特訂定「愛在金門百年好合」金門縣政府一百年度獎助來金門拍攝婚紗活動作業要點。獎助期間,自即日起至一百年十一月十日止。
金門縣政府交通旅遊局指出,這項活動獎助對象及條件為:(一)來金拍攝婚紗之旅客,在金門地區連續停留期間住宿一夜(含)以上。(二)拍攝者需穿著婚紗拍攝,獎助對象以新人為主,夫妻、情侶等亦可。(三)本活動需請專業婚紗公司拍攝,謝絕自拍者。
獎助項目,本活動預計補助新人一百對,分三階段實施:1、第一階段(報名前三十對新人):(1)全額獎助交通及住宿一夜費用(每對補助四人:含新人二人,拍攝組二人)。即包含四人來回機票(或船票)費用一萬七千七百六十元,二天島上交通費用三千二百元,一天二間房住宿費用二千八百元,合計二萬三千七百六十元(依實支檢據核銷,核銷金額不得超過獎助上限)。(2)贈送新人金門特色喜氣禮品。2、第二階段(報名第三十一至一百對新人):(1)獎助八千元費用。(2)代向金門縣林務所、農試所申請免費住宿特色小木屋一夜 (申請應於預定住宿日前三星期申請,金門縣林務所、農試所有權保留住宿權利)。(3)贈送新人金門特色喜氣禮品。3、第三階段(報名第一百零一對新人起):(1)代向金門縣林務所、農試所申請免費住宿特色小木屋一夜(申請應於預定住宿日前三星期申請,金門縣林務所、農試所有權保留住宿權利)。
至於獎助申請,應備妥下列申請文件,並以掛號郵寄方式(郵戳為憑)報名:1、報名表填寫。2、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3、與婚紗公司拍攝合約。4、預定拍攝行程計畫。5、如需代向金門縣林務所、農試所申請免費住宿特色小木屋,需於拍攝前三週完成申請,獎助申請至遲需於一百年十一月一日前向承辦單位提出。而為響應環保,申請住宿小木屋者,請自備盥洗用具。
在確認名單方面,申請報名表填寫報名暨相關文件送交本案承辦單位,並經金門縣政府審核同意後,方為合格名單。經承辦單位通知合格名單後,二個月內須實地完成拍攝,逾期金門縣政府得逕予取消資格開放他人(對)申請(依報名序位依序遞補)。而前往金門拍攝旅遊行程最晚應於一百年十一月十日前完成。
有關寄送核銷資料,核銷流程如下:1、第一階段(報名前三十對新人)者:A、提送婚紗照十張:提供新人於金門不同景點拍攝婚紗照十張(jpg格式高解析度電子圖檔),註明拍攝地點並填列授權書授權縣府相關活動行銷之用。B、獎助金額上限內,檢具交通、住宿等單據依實核銷。C、前項島上交通、住宿單據須為金門地區商家所開列。2、第二階段(報名第三十一對新人起)者:A、提送婚紗照十張:提供新人於金門不同景點拍攝婚紗照十張(jpg格式高解析度電子圖檔),註明拍攝地點並填列授權書授權縣府相關活動行銷之用。B、獎助金額上限內,檢具交通、住宿等單據依實核銷。C、前項島上交通、住宿單據須為金門地區商家所開列。D、補助金額之請款書。3、申請第三階段(報名第一百零一對新人起)者:A、提送婚紗照十張:提供新人於金門不同景點拍攝婚紗照十張(jpg格式高解析度電子圖檔),註明拍攝地點並填列授權書授權縣府相關活動行銷之用。B、若新人未提送婚紗照,縣府有權要求婚紗公司提送,申請人及婚紗公司不得拒絕。4、經縣府同意獎助者,應於拍攝行程結束後二週內完成核銷單據寄送,以確保補助資格,其寄送日期不得晚於一百年十一月十日。
至於活動洽詢窗口:(一)本獎助活動委由本案承辦單位概念整合行銷有限公司執行。(二)聯絡人:林小姐。(三)電話:02-25042698。(四)地址:104台北市建國北路二段33號10樓之1。(五)電子信箱:mandy@image-imc.com。(六)活動網頁:http://www.kinmen100.com。
縣府交通旅遊局指出,由縣府獎助新人所提供之婚紗照,縣府有使用、發表各種平面或電子媒體報導權利,不另給酬。參加活動新人如有不實填報,或損及縣府權利之行為,縣府將取消獎助,並追回獎助項目。如有未盡事宜,金門縣政府得隨時修訂本要點。
至於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一百年十一月一日止,收件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時不予處理,敬請見諒。

